【無狗之城.一】公屋與狗不可兼得:動物就等於污糟,會攻擊人?
(編按:曾有人說笑,修補社會關係只要一張可愛的毛孩照片即可。守護毛孩,好像比核心價值更核心,但現實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很容易去聲討無良主人,但不齒背後,有沒有一些潛藏在我們常識中的、被忽略的原因?)根據香港獸醫專業發展顧問研究報告(下稱:報告)推算,2005年至2016年間,本港的寵物狗貓數量由29萬隻增至約51萬隻,當中近30萬是狗隻。飼養狗隻的數字於11年間大幅上升。當我們以為愈來愈多人喜歡狗隻時,數字亦告訴我們現實的另一端—2016年,漁護署接獲1,003隻由主人親自交出的狗隻,愛護動物協會於同年將1,814隻狗人道毀滅。愛協指出「搬屋」是港人棄養動物的原因之一——公屋禁止養狗,部分私樓或居屋的公契列明不准養狗,連鄉郊也因為發展而趕走狗隻。在香港,狗隻的生存空間還剩下哪裏呢?近年,我們常將「動物友善城市」掛在口邊,但單是居住已處處受掣肘;在香港飼養狗隻,何時才不是一種奢侈的「喜好」?特約撰稿:柯詠敏
二揀一:上樓定養狗
多年來,公屋與狗隻彷彿站在對立的位置,跟進動物議題多年的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說:「我接觸過不少個案,主人要放棄狗的主要原因都是因為『上樓』(上公屋)。」
2003年,房屋署推出「屋邨清潔扣分制」(2006年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主要針對影響屋邨環境衞生的行為。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其中一項說明未經業主同意,租戶不准在公屋養狗,違者即時被扣5分。若住戶於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積達16分,其租約將被終止。與此同時,房署亦實施「可暫准原則」,批准部分住戶繼續飼養在2003年8月1日前擁有的小型狗隻(體重少於20公斤)直至終老。
據房委會於同年發表的報告指,當時60.6萬的公屋住戶中,14.1%(即約8.5萬戶)有飼養動物。縱然房屋署暫准租戶飼養小型犬,但於去年「檢討屋邨管理扣分制」文件顯示,房署自2009年起加強管制違規養狗的措施,包括對於獲准養狗的住戶在續領狗牌時,規管更加嚴格;以及收緊管制伴侶犬(即因特殊需要,要以狗為伴作精神支柱的租戶所養的伴侶犬)。2003年至2016年間,按「可暫准原則」容許飼養的狗隻數目,由1.3萬大幅下跌至1,600隻,即每年大約有900隻狗「離開」了公屋。
報告沒有闡釋狗隻「離開」的原因,當中有多少是自然死亡,多少是遭遺棄?「公屋禁養狗」措施出台前後兩年,愛護動物協會處理的棄養狗隻多達約1.2萬隻,漁護署捕獲的流浪狗數字亦有2.4萬多隻。「公屋養狗」的議題猶如雙面刃,措施一方面讓政府易於管理,快捷地改善公屋的環境衞生,但另一方面則要居民於公屋與狗隻之間作選擇。
狗不停吠或因運動不足
縱然數字背後說的是生命,棄養一隻也嫌多;但公屋人口密集的環境,是否真的適宜飼養狗隻?犬隻訓練師李德良直言:「我覺得公屋養狗沒問題,但問題是為何狗會不停吠,會撲人,就是人太複雜,不懂自律。」他解釋狗隻的運動量不單取決於品種,性格也是重要因素,活躍與平靜的狗所需的運動量各有不同,所以小型犬並不代表可以長期留在家中。「不論狗隻大小,最基本要每天有一小時活動,可以跟牠散步,玩拋波或者做訓練。」
他留意到近年愈來愈多人飼養法國老虎狗(簡稱:法虎),其細小的體型無疑適合本地的住屋環境,但有些性格活躍的法虎卻因運動量不足而不停吠叫或搗亂。「有些人見到其他法虎好乖,點解自己嗰隻唔得?是因為牠們沒有足夠的運動量。我們常說『the tired dog is a good dog』 (疲累的狗會是隻好狗)。」
可是,居住空間的大小與狗隻的身心難道沒有關係嗎?李德良舉例說,有些冠軍級的訓犬師,僅提供飛機籠予狗隻休息,關鍵在於要讓狗隻明白進入籠中是休息時間,不能胡亂吠叫,而離開籠時就能有其他活動。也有些狗住在過大的地方,但狗主沒有教牠哪裏才是休息的地盤,反而會感到焦慮。「說到底就是狗主有責任要教好隻狗。若然狗隻有問題又不處理,怎樣叫人全面開放公屋養狗呢?我覺得狗主養狗前需要上堂,甚至可以加入扣分制。」李德良說。
有醫生紙才可養狗
自「屋邨清潔扣分制」推出以來,民間團體曾多次建議能否逐步放寬公屋禁止養狗的規例,於2016年終於漸露曙光—房屋署宣布公屋住戶可遞交醫生證明,說明狗隻是「精神寄託」,署方能酌情處理。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曾協助多位住戶申請,成功率也有八成。「的確是放寬了,但有些精神狀態沒有那麼嚴重的又怎樣呢?有很多方法處理養狗的住戶,例如中間有幾層可以養狗得唔得呢?屋邨範圍的地方設置狗廁所又可唔可以呢?但房屋署的態度就是不想再退。」她嘆了一口氣說:「現在的情況有點膠着。」
我很難去論斷是否支持「公屋養狗」因為動物友善的環境,無論公屋、居屋或私樓都可養狗。好像農村社會跟動物接觸是自然的事,你不會細分能否養動物
除了公屋,部分私人屋苑、居屋,甚至鄉郊也是「戰場」—狗主與非狗主的拉鋸,政府與狗主的爭論,人們的焦點往往落在守則、公眾衞生甚或安全問題上,我們恍似遺忘了狗隻於城市的角色及需要,導致缺乏了最重要的一課—人們與狗隻應如何相處。
「我們由細到大見到狗行過來,家長就會話『唔好過去呀,會咬你呀。』這些恐嚇式的教育令我們不喜歡動物。」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講師陳嘉銘道。當我們未曾嘗試接觸就心生恐懼,教城市人跟動物築起了高牆,視出現於居所的動物皆為入侵者,衍生出種種規條來劃分禁止狗隻出現的地方。「我很難去論斷是否支持『公屋養狗』,因為動物友善的環境,無論公屋、居屋或私樓都可以養狗。好像農村社會跟動物接觸是自然的事,你不會細分能否養動物。」
動物為何等於不潔,會攻擊人?
然而,城市生活的節奏運轉了數十載,我們愈漸習慣於各種規則下生活,甚至樂見管理得宜的環境,陳嘉銘將現今着重管理的狀況歸咎殖民時期的管治。「當時殖民地政府興建公屋,最大目的是監管衞生問題,這個概念流落至今,一切要乾淨整潔,自然排除了狗隻。」
即使管理者製造多種規條隔離人與狗,但難以壓制部分人喜愛狗隻,繼而導致愛狗與非愛狗人士出現極大的矛盾。「香港人對動物有種負面聯想,不潔,甚至會攻擊人,而人們的住屋概念是不希望見到不潔的東西,這是很典型的香港人心態。不過,我們都要接納有些人不喜歡狗,但怎樣去處理兩者的溝通,當中包括很多不同程度的情感,這是相當複雜。」陳嘉銘說。
愛與恨即使難以梳理,陳嘉銘認為尊重動物是基本的態度。他曾在歐美的商場與台灣的學校也看過有狗隻自由進出,人們十分懂得跟牠們相處—不會驅趕也不會胡亂餵飼,他認為這跟教育有莫大的關係。「記得在紐西蘭工作假期的時候,看見小朋友的功課是關於動物與自然,即是見到狗、豬或者牛應該要怎樣相處;但香港的教育都是實用為主,因為城市就是經濟發展為上的想像,自然不會教怎樣接觸動物。」
近年動保聲音日漸引起社會關注,陳嘉銘樂見民間組織推廣教育的工作,但他依舊覺得與動物相處的意識理應順從自然。「與動物的距離其實可以不存在,我們要意識到牠們是另一條生命,自然會想到在生活上應該如何共融,這一切理應是自然的摸索與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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