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4歲男生殺兩童 18年後出書自白:我恨透所有美好的事物

撰文: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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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日本神戶市某間中學校門外,放置了一個小學男童的頭顱,頭顱的口中還塞了一張挑釁的字條。後來證實是一名 14歲的中學生所為。他接連犯案,除了11歲的淳及10歲的彩花死亡,另有3名學生受傷。由於他未成年,法律要保護其身份,遂稱他為「少年A」。
事件轟動社會,為何一名14歲少年會如此殘酷?少年A於2004年完成感化教育後,重投社會。他一直保持沉默。直至2015年,他出版自傳《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當年犯案的動機,也像撕洋葱般一層一層揭開了。

少年A連續殺害兒童案,兩死三傷。19年後出版自傳《絕歌》剖白犯案始末。(電影《告白》劇照)

本文取材自 《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警告:18歲以下人士請由成人陪同閱覽)

本文節錄自《絕歌》其中兩篇:《失去名字那一天》和《夜泣》。

 警方來了   我的時間便靜止在14歲

1997年6月28日,「少年A」──成了我的代名詞。

「警察來了。說什麼有事情要問你……」

父親說。他看起來好像還沒有搞清楚發生什麼事,一臉疑惑。

我什麼話也沒說,默默把枕頭旁堆成要塞一樣的小狗、鴨子、哥吉拉、鱷魚之類的玩偶推倒,從棉被裡爬出來。慢吞吞穿上牛仔褲跟棉質運動上衣後,從二樓走下一樓。玄關裡站了兩位刑警。一個禿頭有啤酒肚,一個一眼看來就是個柔道練家子,耳殼變形、體格壯碩。

「我們有事想問你,跟我們來一趟吧?」

禿頭的刑警這麼說。他臉上露出和善的笑容,眼神卻像獵人瞄準獵物一樣凌厲地揪著我。我默默點了頭。

少年A被日本傳媒找到學生時代相片(網上圖片)

走出家門時,我沒有看父親的臉。母親當時在後頭,不在旁邊。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我當時能看一眼父親的臉就好了。叫母親來,也看一下她的臉。我想用這雙眼睛牢牢記住,他們把我當成不成才的「自己的孩子」,那最後瞬間,不是「殺人犯」也不是「怪物」。如果當時我能把亂長的頭髮撥一撥,抬頭看看天空就好了,因為在那之後,我好幾年都待在不見天空的房間裡……

可是我卻只是一如往常地低著頭。我不想看任何人,也不想被任何人看。

就這樣,我從家人面前、從光明的世界消失了。

之後,我的時間便靜止在14歲。

少年A犯案時僅14歲,所以傳媒不得暴露其身分。(日本新聞截圖)

 警方問問答答之間   好想馬上認罪 

抵達成立了土師淳君殺害、棄屍事件搜查本部的(神戶)須磨警署後,先進行了簡單的搜身,接著便把我帶去偵訊室。那裡已經有兩位刑警等著。一個大塊頭的刑警大開雙腿,站在室內正中央,雙手插在口袋裡。一頭捲毛夾雜著白髮,鷹勾鼻,眼神像猛禽般銳利,稍黑的膚色透露出他年輕時曾在許多現場衝鋒陷陣過。另一個站在旁邊的刑警頭髮抹了髮油,側分。眼鏡後有雙瞇瞇眼,穿件邋遢的襯衫。

啪嗒一聲,偵訊室的門闔上。

「坐那裡!」

刑警指著椅子。我一坐下來,他便隔子桌子坐在我對面。另一位刑警站在門口。桌上擺著厚厚一疊檔案。

刑警直勾勾地盯著我的雙眼質問:
「你知道淳君的事吧?」
「我在電視上看到過。」
「三月時不是還有另一個小女生被打死嗎?那是你幹的吧?」
「什麼?」
我故意裝傻。
「同一天不是也有個小孩子被刺傷嗎?我們給她看了你照片,她說就是你。你忘啦?」
「我不知道耶。」
他一邊問,一邊探身往前著我的眼睛。
「真罕見哪~難得有人說謊,臉上居然都看不出來。難怪大家都被你騙了。淳君的事要怎麼說?有人說看見你跟他走在一起啊。」
「淳君是我弟的朋友。有時候會來我家玩。可是我們從來沒有兩個人單獨玩過。看錯了吧?」

少年A殺害的其中一名男童淳,遇害時11歲。(網上圖片)

就這樣問問答答之間,我心底開始受不了。

──好想馬上認罪。最好趕快把我送上死刑台,結束這一切。(少年A心想)

少年A犯案後,曾經寄挑戰書給警方及傳媒,他的字跡成為破案關鍵之一。(日本新聞節錄)

 學校作文成為筆跡鑑定證據

那時候的我,已經不能控制我自己了,所以只能寄望有誰能來阻止我。

「啊──我累了耶,有沒有什麼物理證據啊?」

聽我這麼一說,刑警馬上發飆。

「你這個小孩子不要隨便看不起警察!我們沒有什麼證據還可以把你拉到這邊來啊!」

他怒吼著兩手按著桌面猛然站起,拿起放在一旁的厚檔案夾在我面前拍打。打開檔案,他一邊啪啪地翻頁給我看,一邊逼問。

「這是你在學校寫的所有作文!我們找專家鑑定過筆跡了,跟寄到神戶新聞的聲明文百分之百出自同一個人之手!怎麼樣,該認了吧!」

眼前的確是一堆我從前寫的作文跟送到神戶新聞社的犯罪聲明文的彩色影本。

忽然被攤出了小學時寫的作文跟犯罪聲明文,宣稱「筆跡鑑定一致」,實在很難不相信。

──終於被找到證據了。結束了。終於可以結束了。

 腦海閃過母親的臉   我受不了

我心裡這麼想,可是並沒有馬上認罪,反而還使盡全身力量惡狠狠瞪著那個刑警。我心裡一邊想被逼到極點,一邊也想頑抗到最後一秒鐘。因為除了那以外,我已經沒有任何要拚命的事了。

後來那刑警被叫去家庭裁判法院召開的審判時,提到他當時看見我的眼神心裡一寒。我雖然不知道自己當時瞪他的眼神到底怎麼樣,不過大概很恐怖。

我一邊瞪著他,腦中忽然閃過了母親的臉。

如果就這樣一直不講話,他們最後會放我回家嗎?回家後,要怎麼跟母親解釋?又要對她說謊了,又要再騙她。她一定會完全相信我的話,一點也不懷疑吧。我就是受不了這樣。

就那樣瞪著那刑警好一會兒後,淚水忽然抑制不住地冒了出來。

──我怎麼能承認?我怎麼可以輸?

──我想認了。我想讓一切都結束了。

兩種完全相反的情緒從腳底緩緩襲上,像油跟水般彼此不容卻又強勁攪拌在一起,沿著膝蓋、腰、胸、肩一路往上,終於到達了下眼瞼溢了出來。

這麼一來就結束了。已經不會再有人受傷害了。

「是我幹的。」

我開始自白。

少年A被審判時,由於年齡關係,並非公開審訊。(日本新聞節錄)

 我的邪惡寶物統統都被扣押了

刑警先問我事件時用的凶器在哪裡。我回答犯案用的凶器已經全部丟進附近一個叫做向畑池的蓄水池裡,剩下的刀子跟槌子等等則藏在我房間裡。我在他們遞給我的A4紙上畫下我房間的草圖,向他們說明什麼東西藏在哪裡。

刑警一邊做筆錄,一邊用手機連絡在我家待機的警官,在取得我口供的同時也進行家宅搜索。刀子、槌子、裝在玻璃瓶裡泡過鹹水的貓舌、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攜帶式釘槍還有我的「犯案筆記」,所有我的邪惡寶物統統都被扣押了。

少年A連續殺害兒童案,今年電視台也進行回顧特輯,重訪案發現場。(日本新聞截圖)

 「什麼時候執行死刑?」「你才幾歲呀!不會被判死啦! 」

這些結束後,接下來便是訊問我,發生土師淳殺害、棄屍事件的5月24日那天我的行動。

警方偵訊告一段落後,我被帶到了別的房間。等了一會兒後這次進來了一個檢察官跟一個檢察事務官,所有刑警全都離開。檢察官是個中年矮胖的人。事務官大約35歲左右。高佻,雖然沒有檢察官那麼嚴重,不過也有點肥滿。

胖檢察官在我面前噗通一屁股坐下,開始講話。

「呃──現在我們要錄口供,不是你做的話就不要招,你只要實話實說就好了。」

口氣聽起來很親切。我點點頭,把剛剛跟刑警講的話又跟他說了一遍。

高個子的事務官在房間一角的小桌子上打開了手提電腦,以跟我說話速度等速地把我講的話打進了電腦。他稍微屈身向前,喀喀答答一直打。

「好了,今天就先到這裡。我們明天還會來,你今天好好休息喔。」

胖檢察官這麼說完後,跟高佻的事務官說了聲「走吧」,就走了出去。

兩個人走了後,等在外頭的剛才那些刑警又進來了。我跟他問了一件在意的事。

「什麼時候執行死刑?」
刑警笑著回答:「死刑?你在說什麼啊?你才幾歲呀!不會被判死啦。你小小年紀幹出那種事,腦筋好、膽量也夠,好好念書吧,從頭來過。明天起要正式調查了,什麼事都要全部講出來你才會輕鬆一點。我會救你的。」

我腦海裡一片空白。

救?

說什麼呀,這歐吉桑?(編按:大叔)

警方拘捕少年A後,向記者交待調查情況。(日本新聞截圖)
我心裡真正的救贖就是「死刑」。無法按下重來鍵的生死遊戲。輸了就是絞刑。我要嘗到跟被我痛下殺手的淳君一樣的痛苦而死。這是我在心裡唯一預設好的下場。

就像油膩膩的碗盤上滴下了一滴洗碗精,恐懼感轟然擴散開來,竄遍全身。

那時候的我,「生」毋寧比「死」更令我畏懼千百倍。

少年A在自傳中表示,當年想判死刑,感受被他殺死的淳君一樣的痛苦。(電影《告白》劇照)

 關進單人房  我開始夜泣

被調到拘留所後,我先在入口處量了身高體重,所有隨身物品也製成了清單。家人已經幫我送來了足夠一週的換洗衣物。在那樣的情況下還跟家人保持著連結,無疑令我非常痛苦。

我在持有物品清單上簽完名後,便被帶到單人房。單人房大約有六疊榻榻米那麼大,角落用牆圍成廁所,為了方便監看,牆上挖了個60公分平方的洞口,嵌上了壓克力板。挑高的天花板正中央裝了監視器,單人房門口也擺了摺疊椅,有拘留所的監看人員24小時監視。

從那一天起,我就開始「夜泣」。晚上一鑽進棉被裡,眼淚就開始止不住。我看著上方,繃緊身體咬緊牙關,然而眼淚卻像從壞掉的水龍頭流出的水滴一樣,一滴、兩滴,滑過太陽穴旁流向枕頭。

現在網路上還能隨便找到我14歲時的照片。從那面無表情像戴了面具一樣的臉上,可能很難想像我哭泣的樣子。

事實上,我也很少哭。不是為了要「像個男子漢」。我只是不太會把任何情緒表現出來。這可能是我從小給自己培養起的自我防衛技巧。

少年A被裁定有性虐待傾向,東北中等少年輔育院。(日本新聞節錄)
我對於殺了人卻沒有任何感覺的自己,感到恐怖得無以復加。

 我被全世界拒絕了。

我恨透了所有美好的事物。我想把眼睛所見的美好一切全都毀得亂七八糟。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只讓我覺得是對我這個醜惡又骯髒的人所做的嘲諷。

我病了。病得很嚴重。不是「是不是精神病」那種程度的問題,而是「人性本質」有病。

隔天起,開始進入正式偵訊。白天我淡淡地自白自己所犯下的地獄般的犯行細節,晚上鑽進被窩後,便開始像進行儀式一樣哭。過了兩三天,眼睛旁的皮膚已經紅腫破皮,刺刺地發疼。

少年A殺害兒童案轟動一時,電視台今年也有特輯回顧這宗二十年前的案件。(日本新聞截圖)

少年A 22歲重獲自由,他一直保持沉默。直至2015年,他出版自傳《絕歌》,成為傳媒焦點,追訪他的近況,發現他在東京打散工過活。後來也有一個少年A的官網出現,刊登了《絕歌》的內容及圖片,外界認為是為《絕歌》宣傳。

發受害人家屬一度要求法院查封這本書,認為少年A出書是對他們二度傷害。另有批評指他犯下嚴重在書中懺悔,此書大賣,少年A獲取不少版稅,但未有將這筆錢賠償受害人等。而他在書中其中一章,解釋為何出此書。

  謹致被害者家屬-撰文 少年A

首先我要對於在未取得各位的同意之前出版這本書,深深致歉。真的很抱歉,不管你們要怎麼批判,我都甘願接受。

我知道不管我說什麼都會被當成藉口,但我還是希望能好好地說明為什麼我一定要出版這本書的原因。

2004年3月10日。我從少年院結束了感化教育以來,這11年裡我一直用盡全力在泥濘中掙扎、爬著、拚死拚活尋找一個可以讓自己背著自己所犯的罪愆(編按:罪過)活下去的空間。跟一般人一樣,我也在社會中碰到了矛盾,遇到了不合理、懊悔、受打擊、意志消沉得對一切都感到疲倦厭惡。每一次都是在最後關卡上,在周遭的人幫忙下才好不容易撐了下來,繼續在社會上生活。但是我非常抱歉,我以這罪愆之身在社會中與人相處、往來的每一天中,迷惘了,我無法保持心靈平衡,像一般人一樣地生活。我沒有一般人活下去的力氣。

我知道,這不是一句「沒力氣」就可以解決的事,我非常清楚。可是真的除了寫這本書之外,我已經沒有任何辦法可以在社會上找到一個帶著罪愆活下去的地方。我知道這不能被原諒,我也很清楚這根本不成理由,我真的萬分抱歉。

《絕歌》出書後數月,在日本媒體的不斷追訪下,發現少年A在東京靠打零工過活,日本有名的雜誌《週刊文春》的記者並於東京某處拍下少年A的影像。據報導,他發現記者在拍照時還出言恐嚇說,你的名字和臉我都記住了。這個報導引起社會譁然。除此之外,少年A也設置了他自己的官網,刊登了書籍訊息與一些隨筆、圖片,被認為是想替《絕歌》一書打廣告。不久,日本的另一個雜誌《週刊Post》刊登訊息,除揭露其真名外,還刊載了其犯案當年的大頭照。(《週刊文春》封面)

學者分析事件:

日本14歲男生殺兩童 學者:是懺悔還是消費受害人?

原文:

謹致被害者家屬- 少年A

《失去名字那一天》、《夜泣》-少年A

伸延閱讀:

《淳:一個被害者父親的真實告白》  土師守

本文節錄自 《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警告:18歲以下人士請由成人陪同閱覽)

作者:少年A,1982年生於日本神戶市。在1997年2月至5月間,犯下著名的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並化名為「酒鬼薔薇聖斗」,同年6月28日被逮捕。因是未成年犯,故在日本法律的文件上被稱為「少年A」。於2004年3月結束感化教育,2015年出版自傳《絕歌》,在日本社會引起極大的爭議。

出版社:時報出版

《香港01》 獲出版社授權轉載,大小標題為香港01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