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奇案│跑馬地紙盒藏屍案 歐陽炳強喊冤變認罪 10大疑團未解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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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於1974年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震驚全港。據當年傳媒報道指,16歲少女卞玉英失蹤一夜後,被發現置於跑馬地路邊的紙盒內,全身赤裸及有多處瘀傷,乳頭被割及陰毛遭燒焦,處女膜仍完好,相信是被勒斃,而死前曾被虐打。此案是香港開埠而來首宗無目擊證人、無認罪口供、單憑科學鑑證而定罪的謀殺案。案中被告歐陽炳強於1975年因謀殺罪成被判死刑,有人認為死者沉冤得雪,但亦有人指案件有疑點,有機會是錯判。

在眾說紛紜下,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仍為丈夫四出奔走,3次提出上訴,最後更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但屢戰屢敗法庭維持原判,歐陽炳強4度被判死刑,隨後獲港督赦免改為終身監禁。

歐陽炳強由堅稱無辜,到1997年改為認罪申請有條件假釋,至坐獄28年、於2002年終步出監獄。他出獄在「釋放後監管期」數年內來並無犯錯,故可真正獲得自由,而他於2014年曾在網上節目改口指「第一單科學鑑證一定要做死我」,又暗示自己是清白,因想假釋而迫於無奈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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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炳強接受網上節目《東頭灣道99號》獨家訪問時,暗示迫於無奈認罪,以清白之軀換取自由。(網上節目《東頭灣道99號》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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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4年6月,無綫節目《猜猜我是誰》第4集談及紙盒藏屍案,指歐陽炳強已於2022年病逝,終年74歲。原來團隊早於2020年拍攝《尋人記》期間曾步接觸過歐陽炳強,在多次面見和電話通話中,他均堅稱自己是無辜,但明白到法律上要翻案機會微乎其微,加上不希望現身受訪影響家人,所以要求受訪內容在他去世後公開。

2024年6月,無綫節目《猜猜我是誰》第4集談及紙盒藏屍案,指歐陽炳強已於2022年病逝,終年74歲,他生前仍堅稱自己被冤枉。(《猜猜我是誰》節目截圖)

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疑點︰

1. 歐陽炳強的西裝纖維、女死者身上的紅膠片及字條物質,並非獨有

2. 警方只鎖定歐陽炳強一人,未有索取其他人的衣物樣本作化驗,偵查工作欠全面

3. 法醫報告顯示女死者臨死前曾極力掙扎,有機會在兇手留有抓痕,但歐陽炳強身上沒有傷痕

4. 保安員證實歐陽炳強於1974年12月17日大約凌晨零時返回柴灣寓所,當年交通並不發達,如他行兇後先返家露面,製造不在場證據後再拆返跑馬地處理棄置事宜,似乎並不容易

5. 女死者致電舊同學陳彬彬時,背景傳出雜聲,未知她是在何處打電話,但安美閣樓並不嘈吵

歐陽炳強1994年接受明珠台訪問片段。(《猜猜我是誰》節目截圖)

6. 即使案發現場是安美閣樓的工場,但歐陽炳強不知道工場密碼

7. 夜校點名簿不知所終,警方未有調查是否與謀殺案有關

8. 卞玉英失蹤當天,離家前曾接聽過2個電話,警方未有查證是否與兇案有關

9. 卞玉英死前3小時曾進食過,用膳時間、地點、是否與其他人進食,警方均未有跟進

10. 歐陽炳強獨自在雪糕店當值,難以抽空殺人棄屍

(綜合當年傳媒報道及近年網台主持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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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炳強多次上訴,但屢戰屢敗法庭維持原判,4度被判死刑。(網上節目《東頭灣道99號》影片截圖)

謀殺罪成判處死刑 港督特赦為終身監禁

基於案件的種種疑點,歐陽炳強第一次被判死刑後,妻子張金鳳不斷為丈夫尋求法律協助,希望洗刷他的冤情,可以盡早一家團聚。至1976年,案件獲法庭受理發還重審,但同年5月19日及8月7日先後維持原判,歐陽炳強一度在法庭大呼「法庭雖判我有罪,但我內心是無罪,這件事是警方冤枉我」。案件終極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但同年12月9日「一錘定音」判歐陽炳強有罪,第4次判他死刑。即使面對翻案無望,歐陽炳強仍稱「我無做過對唔住良心嘅嘢,唔應該受到懲罰」。由於當時英國已廢除死刑,歐陽炳強獲得港督特赦為終身監禁。當案件「大局而定」,妻子要求離婚,兩人於1981年正式結束夫妻關係。

由於歐陽炳強一直堅稱無辜,故被認定沒有悔意,每次假釋申請都失敗告終。不過,歐陽炳強於1995年在赤柱監獄一個頒獎典禮中,因在獄中讀書成績優異,被安排公開露面接受傳媒訪問時,曾說「一失足成千古恨,回頭已是百年身」,暗示對過去所做的事有悔意,至1997年,歐陽炳強承認殺人及申請有條件假釋。

歐陽炳強2002年獲「有條件監管令」假釋,在懲教所人員的陪同下公開露面,首次乘搭地鐵,引來大批傳媒追訪。(資料圖片)

約5年後、即2002年9月11日,歐陽炳強獲得「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批准「有條件監管令」假釋,隨後2年一言一行仍然受到監管,若被發現行差踏錯,很大機會重返監獄。歐陽炳強獲得假釋後在懲教所人員的陪同下公開露面,引來大批傳媒追訪,記者們爭相問的第一句是:「當年你有冇殺過人?」歐陽炳強輕聲回應:「唔好意思,我出咗嚟,案件已成句號,我有生之年都唔想再提呢件事。」亦指「我喺入面28年,被判終身監禁,𠵱家時下年輕人可以喺出面接受正統教育,我真係好羨慕」,他更語重心長勸告年輕人「唔好誤入歧途,終身監禁定義係坐到死,唔一定可以出返嚟」。其後他改姓埋名,和另一名女子結婚。

正當外界以為案件會以歐陽炳強認罪假釋為結局落幕之際,至2014年,歐陽炳強接受網台節目《東頭灣道99號》獨家訪問,他稱「第一單科學鑑證一定要做死我,第一單唔衰得,一衰得,以後科學鑑證就唔成立」,意指當年警方由於使用科學鑑證受到壓力,所以務求令他入罪,以證明科學鑑證有效,從而獲准日後可以繼續使用。他又說「喺法庭,法官(向陪審團)話判有罪又得,判無罪又得,兩樣都得」,暗示審判結果只是五五波,但最終被判有罪。

歐陽炳強接受網上節目《東頭灣道99號》獨家訪問時,暗示迫於無奈認罪,以清白之軀換取自由。(網上節目《東頭灣道99號》影片截圖)

歐陽炳強更指,「自己喺裡面(監獄)諗諗下,日日生存係裡面為乜嘢呢?都係想有一日返出嚟,一日唔認,一日無得返出嚟,直到死為止,咁係兩者之間,我掙扎咗好耐,唯有想見下呢個世界,咁咪認囉」,暗示迫於無奈認罪。

這一個獨家訪問令案件再度受關注,「跑馬地紙盒藏屍案」不少疑團至今仍然未解,到底歐陽炳強是演技高超的殺人真兇,還是本港其中一宗冤案,外界至今仍有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