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 · 四|「無家者」是社會一份子 應享有「自己人」待遇
在功績主義大行其道的香港,媒體、大眾、政府等不同群體,或多或少都在「驅逐」無家者,進一步把他們推向邊緣。然而,除了消極接受這種冷漠之外,社會真的沒有力量可以幫他們一把嗎?我們身為社會的一份子,又可以為他們做些什麼?
「無家可歸」系列報道四之四
住宿支援不足
根據審計署署長去年11月底發表的《第七十九號報告書》,截至2022看3月31日,全港露宿者登記人數達到1,564人。為應對無家者的緊急住宿需要,有非牟利機構以社會福利署資助或自負盈虧方式,為他們提供臨時居所,並且協助他們尋找長期住所。這些臨時宿舍住宿限期六個月,而由社署直接資助的三間露宿者服務隊機構和其他非服務隊機構,都可按無家者的實際需要,分別延長40%和50%的留宿期。上述《審計報告》顯示,有33%至37%的露宿者曾留宿超過6個月,可見需求不少。
有些機構,如教會,原本可供無家者免費入住,但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機構營運遇到困難,宿位需要繳費,有不少無家者都因為拿不出錢來,只能離開,繼續流浪街頭。至於由社署資助的臨時宿舍,月租則介乎1,440至2,515元不等,主要是上下格床和小型隔間;入住時需要出示香港身份證,也要求年滿18歲且具有自理能力。
目前全港有6間機構在8個地點提供228個資助宿位,其中有197個男宿位和31個女宿位。若與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數據進行比較,男性和女性的人均宿位分別由0.19個和0.3個減少至0.14個和0.17個。相對於無家者數量的增長,宿位增加的速度十分緩慢,也有聲音要求延長住宿期限,但其利用率仍然有待提升。根據《審計報告》,多間宿舍未能達到使用率80%的協定標準。無家者沒有入住宿舍,主要是考慮私隱和安全等問題。
無家者威哥曾經入住一間有四個床位的賓館式宿舍,覺得私隱性很低:「大家互不認識,無話可說。」但最重要的還是私人產財安全得不到保障,威哥有一次洗完澡回來,發現錢包和現金都沒有了,只剩下身份證。他報了警,但是偷東西的人再也沒回宿舍,這些損失只能自己承擔。露宿街頭多時、近期終於獲派公屋單位的司徒先生,也有過被舍友欺騙的經歷:他需要購買傢俬,有舍友請纓幫忙,但當對方收取了四千多元的傢俬費用和倉庫費用後,就與司徒先生失去聯絡,而司徒先生最後並沒有收到任何傢俱。
有「屋」就能解決?
「無家者」通常指在客觀及主觀上都缺乏「家」的人士,而有觀點認為,無家者的核心問題在於「住屋」,相信只要能夠保障他們有個穩定居所,其它問題便會迎刃而解。
美國自1990年代推行的「先安居(housing first)」計劃,旨在為無家者提供長期甚至永久性的住房服務。該計劃將住房視為改善生活的基礎,相信人們只有擁有了食物、住屋這些基本保障之後,才有能力處理找工作、戒除不良嗜好等問題。至2007年8月,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發表報告稱,無家者人數前所未有地下降了30%,而且為具有社會偏差行為的無家者提供住房服務所需要的開支,要小於需要為其花費的醫療及治安成本。這一模式被推廣至西歐洲一些國家,其有效性持續得到許多數據的證實。
不過,亦有人質疑,「露宿」是否真的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社工楊子寧曾經表示:「為何不可在街頭生活?為何這是要解決的問題?如果有些人視街為『家』,何不友善地看待?有人在街上是否一定不人道、一定要收容?」她認為,若要勉強無家者上劏房、睡床位,那種對着四面牆的生活反而剝奪他們的社會資本,根本未能防止他們再露宿;而在她看來,唯有強化無家者的人際網絡,才真正做到互相支持。
「再露宿」皆因被放棄
對於「再露宿」,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也說,每個人都需要朋友,但無家者可能因為身上有案底、吸過毒,很難結交新朋友;因此,與其獨自面對冷冰冰的四壁,有的無家者情願回到原本露宿的地方再露宿,起碼有些已經建立關係的街友。吳衛東從事關顧無家者工作多年,坦言工作就是幫無家者建立信心,因為他們覺得被社會放棄了,也會自我放棄,需要有人幫扶。社協正在統籌無家者足球隊、無家者維修隊等項目。
司徒先生獲派的公屋單位,地板凹凸不平,尋求修繕無果;經傳媒報道後,房屋署才安排工程承辦商進行地台執修工程,單位地台現已平整。曾是無家者的Guiblert,作為社區組織協會維修隊的義工,便來幫助鋪地板。Guiblert曾和朋友投資開廠,結果朋友捲款跑路,自己只能一邊做散工,一邊睡在麥當勞。他在維修隊學了很多新技能,譬如幫忙除木蝨,修樓梯;除此之外,他也會跟著其他義工隊伍去探望老人家,送送禮,聊聊天。
「做義工對我來說,幫的都是自己的街坊。香港人有一樣東西,就是同理心。」Guiblert最希望政府可以多為無家者提供醫療方面的支援,因為許多無家者都面臨健康問題。
「如果你自己建立信心,成為社會的一份子,社會就會(重新)接納你。」吳衛東也認為,無家者不一定要「上樓」,關鍵是建立對自己的信念。他提到台灣的例子:台北市政府會為艋舺公園的每個無家者(台稱「遊民」)提供一個大的編織袋,白天擺在公園裡讓遊民存放私人物品,晚上就可以拿回自己的東西。這樣既能夠保證無家者的私人物品不被清理走,又能夠維持公園的整潔。除此之外,在台灣登記的無家者,都可免費看牙醫,但香港的無家者經政府機構登記後,未能享有同樣的支援。
「無家者」是社會一分子
位於台北的艋舺公園是著名的遊民聚集地。在2011年,台北市政府因為潑冷水疑似驅趕無家者而被輿論猛烈抨擊。十年後,台北市長柯文哲宣布對艋舺公園進行改造工程,並讓遊民元素融入其中,將遊民行李「1人1袋」放置在定點,並設置棚架改善行李擺放。
吳衛東也模仿過台灣艋舺公園的做法,在通州街公園擺放同樣的袋子。「政府你不負責,那讓我放好了。」可是,仍然遭到政府拒絕,因為當局認為這樣做佔用了公共空間。「(但)打籃球的也會放自己的袋子啊!」對於這種不公對待,吳衛東十分無奈。
現為建築設計師的黃思琪仍然在學的時候,曾於2014年至2016年間在深水埗通州街橋底進行兩年實地考察,及後把所見所思所想出版成書《家在街:香港自建社區》。在書裡,她將露宿者稱作「自建者」,形容他們是街頭自建社區的生活專家,因為他們了解各種街頭處境和狀況,知道如何善用周邊環境特色和資源去搭造自建居所。為了在街頭生活而又不干擾其他人的生活,自建者發揮了許多智慧建立起自己的臨時居所,例如用綠色的尼龍帆布築起簡單的防雨蓋頂,又如為了用盡空間將睡床作分界線,沿與後方圍欄採用垂直擺放。合編該書的社會設計師李欣琪指出,天橋下的空間「不是homeless(無家者)的社區,是個self build community(自建社群)」。
應享有「自己人」待遇
實際上,無家者們常居住的公園的長椅、天橋的橋底,在深夜的時候並無其他居民會使用;有的無家者甚至會在早上六七點起身,收拾清潔下周邊環境後便離開,深夜再回到這一帶休息——這樣的時間表已經成為很多無家者與社區安保人員心照不宣的默契。如果互相不干擾,是否也能行形成一種平衡的模式?
參與過無家者統計工作的香港城市大學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助理教授陳紹銘說,根據他的觀察,近年大眾對無家者的態度有所改善,多了同情,但在一些無家者集聚的社區,居民們對其的評價可能就會差一些。陳紹銘認為,無家者群體始終是社會上的少數,外界的關注相對較少,所以更加需要更多人為這議題發聲。他以電影《濁水漂流》舉例說,這部電影用真實的方式講述無家者群體——有的人確實會偷東西、會吸毒,但同時也會對公義有執著,像這樣立體真實的故事就可能讓公眾更容易理解這一群體的處境。
普通人遇到無家者應該如何自處?陳紹銘建議,如果沒有特別準備,就不需要做什麼特別動作;如果想表達一些善意,可以去聊聊天,也可以做多一點功課,比如了解該區是否經常有義工團隊派飯,個人或可參加有關工作,因為團體對無家者比較熟悉,也善於整合支援資源。他提醒:「最重要的是尊重。不要用一種很施捨、或者很救世主的角度去和對方談話,要平等對待。當對方願意同你分享他的故事,其實他也在幫助你。不要只覺得自己幫了很多人,其實有時有人願意同你聊天,已是很難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