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教師釘牌】教育局應該如何說服公眾?
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被指有計劃散播「港獨」,遭教育局以「嚴重專業失德」為由取消註冊牌照。事件引發諸多紛爭,包括教師應如何平衡「個人自由」與「專業責任」,學校應如何區分「灌輸港獨」與「討論港獨」,教育局又應如何完善調查機制等等,至今仍未平息。教師任重道遠,在國家大義上固然沒有傳播個人政治信念的資格;然而,當教育局有心整治問題,更須全面考量如何明晰判斷理據、制訂具體指引,方能釋除公眾疑慮。
對於「教師釘牌」一事,公眾目前掌握的資訊,主要源自《大公報》去年9月所披露的「不可逾越的紅線」工作紙,以及教育局近日在不同場合的解說。根據涉事工作紙,當中分別問及——什麼是言論自由、影片主角提出香港獨立的原因為何、台灣導演說了什麼觸及大陸神經、假如沒有言論自由香港將會變成怎樣——教育局表示,工作紙要求學生根據影片內容作答,令學生沒有表達個人意見的空間,只能把影片內容印入腦海再寫出來,等同將有關思想和概念強加於學生。教育局認定,該名負責製作教案及教材的教師是有計劃地散播「港獨」信息,例如預留85分鐘介紹已被列為非法組織的香港民族黨,要求學生觀看影片後作出是否贊成「港獨」的政治表態,向學生傳達「港府運用《社團條例》施加黨禁」、「去旅行、做專題、體育課的分組活動都可能被視為非法社團」等不實、偏歪和扭曲的內容等等。
無疑,有關「言論自由」、「港獨」等複雜議題,並非小學五年級學生能夠簡單討論。單看工作紙內容,明顯只談言論自由和港獨思潮的因由,卻不談「言論自由」其實有所限制,也沒有問及學生「香港不能獨立」的理據,確實難以令人信服教材不是有意引導學生形成某種認同港獨的政治傾向。然而,部分教育團體為教師辯護時多番強調教學方式和討論議題的合理性──「課堂在播放30分鐘的《鏗鏘集》影片後,只剩約5至10分鐘讓學生完成工作紙,教案資料沒有辦法在課堂裏全部教授」,卻忽略老師同樣有責任教導學生正確的價值觀和「結論」。如果教師只是將正反論點論據鋪陳開來,讓學生自行思考和決定,而未有考慮學生的年齡和成熟程度,或導致他們接觸更多「港獨」思想,而未能全面認識議題。
教育局的指控並非無的放矢,但隨著事件發酵,就引發越多疑點和紛爭。有媒體引述消息指,被「釘牌」的涉事老師只是負責制作教材,並未在課堂上教學,難免與教育局副秘書長陳蕭淑芬曾於記者會說「涉事教師要求學生作政治表態」的言論相互矛盾;及後,楊潤雄改稱「是否親自教學並不重要」,強調「作為教材的設計者,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卻未有將「真正」在課堂上要求學生作政治表態的老師「釘牌」。再者,教師在制作校本教材時,並非隨意制作,往往會與科組主任和同組老師相互交流來編寫教案,其他老師理應知情,而作為同組的任教老師更應該考慮教學內容是否恰當,而政府最終只是將「釘牌」的矛頭指向制作教材的老師,令人質疑調查機制是否公正。
與此同時,當局方指控該名教師是「嚴重專業失德」和有計劃地傳播「港獨」信息時,卻未有公開所指的校本教案、教學材料,公眾至今所看到的實證也只有一張工作紙和一集港台電目,公眾要如何理解局方的處分是「合理、合適及合乎比例」?再者,儘管局方多次強調有關教師在調查期間有足夠的申述機會,亦有尋求法律顧問的協助,所以是在充分考慮其申述內容和學校報告後作出「釘牌」決定;但事實上,正如身兼教協副會長的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所言,當局未有全面解釋有關指控,亦未有安排教師出席聆訊,教師在書面申辯過程中未能得知當局理解的情況,未有解釋為何不接納校方證據。此外,事件引發學界憂慮罰則過重,動輒「釘牌」,令老師失去改錯的機會,擔心日後老師在教育爭議議題上更具壓力。對此,局方只是以《教育條例》第47條來回應──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只能批准或取消教師資格,表示認同可有更多不同程度的選項來回應事件,卻未有正面回應此次「釘牌」的眾多爭議和疑問,仍難以服眾。
誠然,社會期望教育局作最後把關,更期望教師教學時秉持專業操守,教導學生正確的知識,並幫助學生從小建立正確的價值觀,真正做好「傳道、授業、解惑」的「育人」工作,而不是以「言論自由」和「自主思考」來凌駕了教學的本質。可是,觀乎近日教育局就「釘牌老師」的種種回應,皆未有將整個立案、調查、研究、判決的程序公布出來,亦未有給予準確的定義來說明具體有哪些行為會構成「專業失德」和「嚴重違反教師專業操守」。正如民建聯創黨主席、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所倡議,教育局應該把有關問題「擺在陽光下」,清楚交待事件來龍去脈、明晰調查理據。假如政府有心在後反修例時期整頓教育界,更應為教師釐定清晰指引,讓社會、家長及業界清楚當局的「把關力度」及準則,才能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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