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鯨魚|謝展寰聲稱「好關心」布氏鯨 但原來有「時差」?
布氏鯨屍浮香港水域,作為處理事件「主力」的漁農自然護理署「頂頭上司」的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終在今日(1日)鯨屍進行解剖後現身。歸納他與回應傳媒的提問,《香港01》昨日提出4個必須回答的疑問,尤其是針對其「神隱」部分的回應,表面看來自本港現鯨踪,他與旗下部門「高度關注」,但《香港01》翻查官方資料,發現當中明顯存在「時差」。
另外,對於作為決策局的環境及生態局與屬下執行部門漁護署,在「護鯨」行動中是否充當統籌領導角色,這對上司與下屬,也是各說各話。
有布氏鯨在本港水域出現的消息於7月13日傳出,期間鯨魚一度失去影踪,令人以為牠已安全離開香港,詎料鯨魚於7月21又再出現,7月25日更被發現身上有傷痕,最終於昨日(7月31日)屍浮大海。《香港01》昨日天向自鯨魚出沒後,一直未有公開回應事件的謝展寰提出4個必須回答的疑問:
1.7月13日已發現鯨魚踪影後,政府內部有否商討協助牠離港的方案?
2.當發現鯨魚受傷,否決設定禁船區後,有否研究其他保護方案?
3.作為決策局的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為何一直未有公開回應事件?
4.政府會否檢討今次事件處理方式,以防日後再有同類悲劇發生?
謝展寰今日下午終於現身,到西貢萬宜水庫西壩與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專家會面,了解鯨魚屍體的解剖工作。之後,謝展寰會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梁肇輝和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會見傳媒。綜合謝與梁在記者會的發言與回應,均有觸及以上的四個疑問,但涉及他為何「神隱」第三個疑問,答案與官方資料出現「時差」。
謝展寰聲稱7月13日接獲有鯨魚出沒報告後,已立即「很關心」地徵問漁護署如何處理?又立即與海洋公園聯絡,又詢問內地專家及本地保育專家意見。他續指,但後來鯨魚消失了一段時間,至7月21日再接獲鯨魚現身的報告,漁護署與海洋公園呼籲市民不要接近鯨魚。及至7月26日、即鯨魚被發現身上有傷痕後,他要求部門加強「護鯨」。其回應一併回答了第二個疑問,即在執行法例需時而未能有禁船區的設置情況下,部門只能透過加強巡邏「護鯨」,別無其他方法。
7月26日,我和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詢問能否再加強動作(護鯨),因法例上有限制,不能有禁船區,漁護署等多個部門連日出動六艘巡邏船,並在海上派傳單呼籲市民勿出海(觀鯨)
以回應傳媒提問方式作呼籲 未經新聞處發稿
不過,翻查專責發布官方訊息的政府新聞處,在7月13日發現鯨魚至7月25日期間,環境及生態局或漁護署未有透過新聞處發稿呼籲市民勿出海觀鯨。但7月14日及7月17日,漁護署新聞組先後以回應傳媒查詢的方式作出呼籲。至於相關回覆有否發予所有傳媒,不得而知。
▼7月23日 西貢鯨魚再「浦頭」覓食▼
而按謝展寰所指,21日鯨踪再現後,漁護署再呼籲市民勿出海觀鯨。但翻查記錄,新聞處當日也未有發出漁護署相關呼籲,但在23日的《香港01》有關鯨魚連續三天再出現的報道中,確有引述漁護署呼籲市民勿出海觀鯨。
而漁護署正式透過新聞處發稿的日期為7月26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於當日下午在社交平台發稿指已要求相關部門加強護鯨後,漁護署於同日晚上七時半透過新聞處發稿呼籲市民勿出海觀鯨,而環境及生態局亦在分別在官方Facebook和 IG轉貼漁護署新聞稿。
政務司司長發文也未提環境及生態局
以上述官方資料與謝展寰的發言相對照,環境及生態局和漁護署的呼籲,明顯存在「時差」。此外,環境及生態局當日也未有發稿交代,謝局長原來和政務司司長一起關注查詢能否加強護鯨,而陳國基的發文也一句也未有提到環境及生態局。
至於第一個疑問,謝展寰反覆強調曾諮詢內地專家及本地專家意見,但結論是要安全讓鯨魚離開本港水域,回到大海,存有很多困難,驅趕或會令鯨魚受傷造成傷害,結論是暫時按兵不動,觀察多一段時間,詎料鯨魚於昨日死亡。
只有最後一個疑問,有較明確和清晰答案,是政府會派人到海外取經,研究制訂預案,若再有類似個案發生,可以立即有行動。不過,暫時未有任何詳情。
謝展寰和其下屬、理應是今次應對事件「主力」的漁護署長梁肇輝對自身角色和責任,也是各有各說。
局方及漁護署有主導及主體責任,會作出改善。
但梁肇輝的回應,漁護署似不具統籌責任。他只再三強調同事在發現鯨魚後,一直有不斷出海巡視。
政府部門好多時講合作,大家傾各自範疇負責的事,不是統不統籌,而係傾完分工做職權。
江玉歡:漁護署必然是牽頭的部門
本身是律師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指,漁護署負責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本次事件自然由漁護署負責。她指,倘若多個部門都牽涉在內,亦是漁護署負責牽頭,署方責無旁貸。她又稱,明白漁護署權力不足,以致需要其他部門幫助,但主導行動都要有「主次」,否則會出現權責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