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革|曾國衞:12月進行區選 麥美娟:開會次數屬工作指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今早(5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新一屆區議會選舉與議員的委任工作會在12月進行。他又稱,以往區議會有非愛國人士興風作浪,認爲重塑區議會職能,能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又強調只要愛國愛港、有能力,不論黨派及背景均歡迎加入區議會。
至於會制訂區議員行為守則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則指,會就地區工作訂立指標,包括區議員開會次數、有無會見市民、辦事處開放時間等。
曾國衞指,直選、地區委員會選舉及委任工作均會在12月中進行,期望能在下年一月與現屆區議會無縫銜接,會考慮提供包括電子化投票等安排。
今次是政府較明確說明下屆區議會選舉的舉行月份,政府星期二(2日)公布訪案時,發言人只表示,為讓第七屆區議會可如期在明年一月一日就任,政府正進行《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的草擬工作,會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是在立法會今年暑期休會前完成修例工作,以期於今年年底進行區議會選舉。
麥美娟:工作指標包括開會、會見市民次數
而負責執行區議員履職審查機制的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如有3位當區議員及區議會主席、即地區民政事務專員,就議員涉及的不當行爲提出投訴,可要求民青局成立委員會調查,或由區議會一半議員動議調查。委員會成員包括一名非區議員及4位非當區區議員,被調查的議員不服可向政務司司長提出上訴。
麥美娟又指,會就地區工作訂立指標,包括開會次數,有無會見市民,辦事處開放時間等。 她重申,由民政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是體現行政主導,同時擔任關愛隊總指揮,認爲能更好協調不同地區諮詢組織及政府部門的運作。
當年透過委任制度晉身區議會的麥美娟指,自己22歲大學畢業即擔任委任議員,認爲如果當年無委任制度,自己可能都未必會參與區議會工作。她強調,重塑區議會將令區議員日後有更多渠道接觸市民,向政府反映民意,協助制定政策,又指過去區議會組成無協同,難處理跨選區問題,相信透過多渠道產生的區議員能更好合作,可以像立法會議員一樣,成立聯合辦事處服務市民。
她又相信日後會有更多渠道,讓熱心地區事務的青年參與區議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