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革|民政專員任區會主席 李家超:去政治化體現行政主導

撰文:余心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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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中,對區議會作出重大「手術」,除了議席的組成採取大幅削減直選議席的「4:4:2」(委任、地區委員會間選、直選)方案外,18個區議會的主席亦「回歸」首屆區議會安排,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同時取消副主席職位。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日)表示,區議會回復《基本法》第97條「非政權性」定位,去政治化,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區議會主席,是體現行政主導,明確指出「重塑後的區議會,將擔當配合政府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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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區議會是非政權性、去政治化

李家超今日率領一眾司局長就「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作出解說。多次提及區議會的職能要重回《基本法》第97條所說,是一個「非政權性」的組織定位,使之去政治化,區議會體系要充份體現行政主導,優化區會諮詢及服務的職能。區議會主席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可更好發揮領導和協調作用。

李家超表示,「重塑後的區議會,將擔當配合政府的角色,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搏,令政府更有效策劃地區服務,亦協助凝聚民心,爭取市民對政府支持,為區內居民提供諮詢和轉介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
《基本法》第9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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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美娟:區議會配合政府角色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重塑後的區議會有九項職能,區議員要定期接觸市民、多方收集市民收意見、做好地區服務、諮詢或轉介個案、與其他組織配合,及要令居民獲得最佳效果等,改革後的區議會配合政府角色,協助政府在地區把握社會脈博,令政府有效策劃地區服務,凝聚民心。區議會的角色將更清晰全面,地區工作更到位。

▼5月2日 政府公布重組區議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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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美娟表示,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更好發揮領導和協調作用,作為主席獲賦權制訂會議常規、委任委員會、委任區議員擔任委員會主席、委任非區議員人士成為增選委員等,體現行政主導、確保區議會工作配合政府施政。是以在地區上的區議會、三個地區委員會、關愛隊和地區管理委員會,就可以統一由政府領導,令政府統籌地區工作上更有效,提升地區治理水平,協助地區市民好好生活。

民政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 不設副主席

回歸前已參選區議會並當選區議員的麥美娟表示,重塑後的區議會將不設副主席職位。她解釋,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區議會主席,是回應地區訴求,曾經有人會疑問有很多地區委員會、又有區議會、又關愛隊,這些單位之間關係和如何協調,新安排就能夠理順。

目前18區的民政事務專員都在位,但未知新一屆區議會任期開始時,各區專員的人選有沒有變化,像屯門民政事務專員馮雅慧是在任最久,2016年1月已履新。現任18區民政事務專員名單包括:梁子琪(中西區)、陳尚文(東區)、鄭港涌(南區)、張雁伶(灣仔)、蔡敏君(九龍城)、林兆康(觀塘)、黃昕然(深水埗)、黃智華(黃大仙)、余健強(油尖旺)、楊蕙心(離島)、鄧顯權(葵青)、莊永桓(北區)、曾俊文(西貢)、柯家樂(沙田)、陳巧敏(大埔)、區家盛(荃灣)、馮雅慧(屯門)及胡天祐(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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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政府與區議會是「臂之使指」關係

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分析指,區議會將會「還原」為輔助行政機關的諮詢機構,在政府領導下一起搞好地區行政工作,由各區民政事務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把區會的財政調撥權重歸政府是「行政主導」原則的體現。

他形容,日後特區政府與區議會的關係將是「臂之使指」的關係,「行政主導」原則將更爲彰顯。當雙方的互信不斷提高,不排除政府日後會願意和放心讓區議會承擔更多工作。

▼5月2日 政府公布重組區議會方案▼

新一屆區議會如何組成?

新一屆區議會將會分三大組成方法,包括直選、委任以及三大地區委員會互選,而三大地區委員會即是分區委員會、防火委員會及滅罪委員會。

三大產生方法的比例如何?

直選議席將大跌至約兩成,只餘下88席,其餘為委任及地區委員會委員互選,各佔約四成。委任議員有179席,地區委員會則有176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