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約公屋出台適時告別劏房 鄭泳舜指租管執法欠佳 倡探討發牌制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訪港時提到「房子住得更寬敞」是民心所向,現屆政府旋即交出「簡約公屋」功課,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更揚言有信心在十年內在淘汰「劣質」劏房。不過在「簡約公屋」落成前、「優質」房屋供應充足前,社會又如何改善劏房戶迫在眉睫的困境?未來又如何協助劏房戶順利過渡至「簡約公屋」,甚至傳統公營房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告別劏房2.0」召集人鄭泳舜接受《香港01》專訪,直言隨着政府提出「簡約公屋」,社會亦是時候正視一直為人詬病的房屋問題——劣質劏房。他認為政府要加強《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的執法工作,繼而探討發牌制度的可行性,進一步規管劏房,以保障劏房戶的權益。
首年只收到1萬份通知書 遠遠落後
政府去年初宣布《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生效,條例旨在保障住戶的租住權、次期租金加幅限制、禁止業主濫收水電雜費等。原意雖好,但似乎政府仍須加強條例的執法力度。
鄭泳舜表示,全港約有10.8萬名劏房戶,惟租管條例實施至今逾一年,差餉物業估計署截至去年12月只收到約1萬份租賃通知書,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上月中回應鄭泳舜口頭質詢指,差估署現時僅發現899宗涉嫌未遞交租賃通知書的個案,鄭泳舜直言:「假設兩年為一份租約年期,應該5萬份(通知書)先至合理。當佢第一年係走盞期,但其實明年年尾係咪可以收到7萬份呢?係爭好遠。」
執法力有不逮? 鄭促港府追進度
他承認條例屬新法例,並不容易執法,加上當局宣傳力度不足,導致有部份劏房租戶對條例不熟悉,甚至有劏房戶擔心提出要求簽訂租賃通知書後,反而不獲續租,導致申報數量不似如期,故此他認為實施首年的步伐「慢少少」可以理解,但他不諱言指當局要追落後。
他促請當局嚴格按照劏房租管、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消防條例等執法:「政府之前回應話搵多咗懷疑個案,但真真正正落實到執法嘅都好少。希望政府可以講到明『喂,我哋真係執(法)㗎、真係會重罰、會拉上法庭㗎』,有個阻嚇作用又會好啲。」他又指,劏房問題始終牽涉多個部門的職責,成立專責辦公室或能更好統整相關數字及打撃違法劏房:「搞劏房嘅政府部門有好多,差估署又有啲數字、屋宇署又有啲數字、民政事務署又有啲數字、市建局又有啲數字,其實有整體嘅整合先可以更加掌握劏房嘅情況再出擊。」他期望交租賃通知書的申報數字可於今年內「翻量」。
界定「劣質劏房」:無道德搞到有市有價!
依法行事、嚴謹執行劏房租管後,鄭泳舜期望當局可以率先界定「劣質劏房」的定義,並在「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供應穩定時,逐步「踼走」劣質劏房。屋宇署、消防處等政府各部門現時對「劣質」劏房的定義不一,他認為當局可在首批「簡約公屋」落成前,完成研究何為「劣質」劏房,並以「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取而代之:「我覺得而家目測至少有兩成劏房環境係惡劣,係唔適合有人居住......但而家政府每年淨係糾正300幾個,幾時先執法得晒?未計有啲業主覺得喺市區間個窿畀佢(劏房戶)都有市有價......佢(劏房)完全無個規管,無個moral(道德)同準則......不如劃條線,話畀佢哋(業主)知你咁樣間房,我哋係一定告硬你。」
鄭泳舜說,定下「劣質」標準後,繼而再制定發牌制度,進一步規管劏房,如規定最低人均局住面積及基本衞生條件,以改善劏房戶的生活條件。鄭泳舜續指,本地賓館亦受牌照制度規管,當局大可借鏡並套用在劏房上。
助建立生活網絡、設申請平台
有部份市民是為了便於通勤而選擇居住劏房,縱使「簡約公屋」如期落成,劏房戶也未必願意搬遷至較偏遠的新界地區居住,似乎劏房在市場上的需求不會減退,長遠來說劏房或仍會「有市有價」?鄭泳舜反駁指,約有兩萬個「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單位位於市區,他又指新界的居住環境較為寬敞,加上當區陸續有不少新樓宇落成,為居民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相信劏房戶搬遷後仍能覓得新工作:「我哋只要幫一幫佢,喺個新嘅環境幫佢建立返個網絡。」
提到部份過渡性房屋入住率偏低,當局該如何更好運用資源,吸引更多劏房戶入住呢?鄭泳舜表示,全港過渡性房屋的資料眾多,但大部份劏房戶接收資訊的方式有限,他們或會因其中一個過渡性房屋入住率偏高而誤以為其他地區也有同樣情況,因此他建議當局除了解劏房戶的居住地區偏好外,亦可建立官方網站,統整各過渡性房屋的入住率,讓申請者得悉輪候情況。鄭泳舜又透露,正準備「帶團睇樓」,組織百餘名劏房戶參觀過渡性房屋,讓他們了解設施、配套及環境等,吸引他們申請入住,盡早告別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