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曾撰文撐終院 梁愛詩:因不喜歡影響法院決定行為
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挑戰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代表黎智英後,撰文支持終院裁決的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今日(3日)解釋她當日的考量,強調她從來不反對人大釋法,只是在特區政府有決定前,已有人提出若政府敗訴便要釋法:「我不太喜歡這種行為,不應該影響法院的決定。」
她又指國安委由一群政府高官組成,相信不易犯錯。但她表明若大家對官員無信心,她也沒有辦法。
終院去年11月28日作裁決後,由梁愛詩以〈支持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的裁決〉為題的撰文,旋即流出,而特首李家超於同日傍晚宣布尋求人大釋法。梁愛詩在文章中稱同意終院拒絕政府上訴裁決,但補充當時未讀判辭;她在文中也力陳應按本地現有法律程序處理海外大律師來港,更反問有指英國律師不懂國安法,「香港大律師又有多少經驗?」她文末更反問「有人要求釋法。釋哪一條?」
梁愛詩今日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時,被問到當時是否認為對釋法無從入手:「我無理由反對釋法,根本當時特區政府未提出釋法,但有些人出來說,如果判政府輸,我們就會申請釋法,我不太喜歡這種行為,不應影響法院的決定。」所以她才提出到底要解釋哪條法呢?她認為人大常委會今次的處理方式相當精明。
我無理由反對釋法,根本當時特區政府未提出釋法,但有些人出來說,如果判政府輸,我們就會申請釋法,我不太喜歡這種行為,不應影響法院的決定。
人大常委會於去年12月30日通過就《香港國安法》第14和47條釋法,說明若無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若要參與本地涉國安法案件,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若法院並無提出申請,則交由國安委作判斷。
▼2022年12月30日 人大常委會通過就《香港國安法》釋法▼
曾擔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梁愛詩認為,人大常委會只是說明程序,並無擴大國安委的權力。她說:「人大常委會作這決定,是尊重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政府亦對國家安全負有根本責任,在法律解釋上作出澄清,說清楚程序如何做,把事情交特區政府自行處理。」
人大釋法未有為特首創造權力
她強調,人大常委會今次處理方法相當恰當,既尊重國家的全面管治權,也尊重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把兩者統一有機對接。特區政府負責執行國安法,若執行上有問題向中央報告,尋求指示相當恰當。
她又主動回應有人擔心今次釋法創造了權力,強調中央今次無對相關案件作出任何決定,只是解釋法律,澄清了條文賦予特首的權力。她又指,人大常委會也沒有就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法案件作決定,只是要交特首判斷。
梁愛詩:相信國安委不易犯錯
被問到若國安委作出錯誤決定,如何保障市民權利?梁愛詩認為國安委由特首、三名司長及警務處處長等高層官員組成,相信不易犯錯:「他們作出的決定,我相信不易犯錯,但如果你對人完全無信心,對任何政府官員、任何權威都無信心,我想我也沒有辦法,令你對國家安全委員會有信心,會合理合法地履行職責。」
(若國安委犯錯,如何保障市民權利?)他們作出的決定,我相信不易犯錯,但如果你對人完全無信心,對任何政府官員、任何權威都無信心,我想我也沒有辦法,令你對國家安全委員會有信心,會合理合法地履行職責。
她最後指,國安法的案件涉及許多不可公開的機密資料,會影響執法及國家之間的關係,不可期望會完全向公眾公開。
▼2022年11月28日 特首李家超宣布就黎智英案提請人大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