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盡責維護國家安全 無懼任何海外政府制裁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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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名民主派人士,因參與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捕,多國政要批發表評論,批評此做法。
特區政府今日(7日)發表聲明,回應外國政治人物言論,指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又表示港府一直在香港依法和盡責地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無畏無懼。

▼逾50名民主派人士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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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或特區内任何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某些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論,我們感到震驚。」

發言人指,與一些海外評論者的指控相反,《香港國安法》清楚列出所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罰。與此同時,《香港國安法》有特定條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國際有關人權的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下所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該法律亦體現了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斥海外評論者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

發言人說,上述特點使《香港國安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相類似的國家安全法律看齊,甚或更佳。發言人批評海外評論者「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明顯地是採取雙重標準,只會暴露他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的偏見」,又說「政見上的多元與試圖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間存在清晰的界線,任何國家都不會容忍這種歹毒的圖謀」。

發言人指,特區政府有堅定決心、毅力和能力執行《香港國安法》,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又指港府無懼任何海外政府的制裁威脅,亦會毫不猶豫譴責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的外國或境外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