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判刑│兩未成年者返港 家屬稱神情緊張 避談看守所經歷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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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鹽田人民法院今早(30日)就12港人案作出判決,涉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2年;李宇軒等8人偷越邊境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至於廖子文及黃臨福兩名未成年港人,因自願認罪而不獲起訴,兩人今早11時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在天水圍警署獲安排與家人和律師會面。
12港人關注組晚上表示,其中一名未成年港人已與家屬會面,家屬形容他神情緊張,避談有關鹽田看守所的事。
引述喬映瑜家人:官派律師一直如同失蹤
關注組指,12名港人不能自由選擇律師代表,秘密拘留期間的人身安全及通訊權利得不到保障,官派律師隱瞞身份及案件訊息,「聲稱公開審訊卻只有中共自己人可出席」,現時案件審結,卻不見判決書,批評整個司法過程「完全是一場鬧劇」。
關注組引述喬映瑜家人稱,所謂的官派律師一直如同失蹤,從無回覆電話及訊息,除開庭日子無告知家屬外,判刑至今電話一直關機,即使打去律師樓亦否認有接此案。
關注組又指,香港代表律師在警署內亦被多番阻撓,警方更曾一度要求律師必須由家屬在場核實身份,才可會見當事人,做法與鹽田看守所無異。
▼12港人背景及監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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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家屬首次見記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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