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建制媒體連日轟法官 大律師公會去信鄭若驊促跟進
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獲高等法院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候審,惟保釋條件嚴格,除了要交出旅遊證件,黎智英不得離開住所、在社交媒體發表意見等,但《人民日報》等官媒連日炮轟李運騰批准保釋決定,質疑他錯誤理解國安法,更促請國安公署出手。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28日)去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要求律政司跟進攻擊法官的言論,挺身而出捍衞司法獨立。
終院「嘆慢板」? 公會批報道誤導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資深大律師葉巧琦去信鄭若驊,提到上月公會曾就法官周家明被攻擊一事去信律政司,當時律政司回覆時指,不會容忍攻擊法官的言行,並會毫不猶疑地站出來捍衛司法獨立。
葉巧琦指,在過去一星期,不幸地在《大公報》多次出現攻擊法官李運騰的言論和報道。引述《大公報》批評「准保釋等於為黎撐保護傘」、「終審法院卻『嘆慢板』,拖足一個星期,相當於給黎智英充足的時間準備潛逃」、「他批准保釋不僅違反法治精神,背後更有外國干預的陰影」等。她認為有關報道誤導公眾,令公眾以為法院偏袒黎智英。
葉巧琦在信中亦提到《人民日報》對黎智英的評論,報道指「我們期待,香港司法機關嚴格落實基本法、香港國安法規定,作出正確選擇」,她認為這些報道會對法院構成壓力。
大律師公會指,律政司司長作為法治的守門人,將會就相關對法官的攻擊作出合適的行動,捍衛司法獨立。
反修例運動期間,警方「速龍小隊」及防暴警未有展示警員編號,記者及多名市民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上月頒判辭,裁定不展示警員編號的做法是違反《人權法》。被委任為《國安法》指定法官的周家明在頒布判決後被前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等「藍營」人士猛烈批評,包括被批為「亂港黃官」。
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強烈譴責針對司法機構及司法人員所作出的非理性與不克制的攻擊行為,又去信鄭若驊,投訴《大公報》攻擊周家明,形容是「徘徊藐視法庭的邊緣」,呼籲鄭若驊堅決捍衛司法制度和法官的獨立性,對抗報道的惡意指控。
律政司當時回應稱,社會人士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庭的裁決或相關事項發表意見或作出討論;對任何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為,律政司在合適和有需要時,會採取適當的跟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