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中聯辦批民主派阻立法會運作 湯家驊:言論易引起誤解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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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至今經過14次會議,仍未選出正副主席。港澳辦、中聯辦今日(13日)先後透過發言人,批評主持選主席程序的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及其他民主派議員,行為屬「政治攬炒」,甚至「令人質疑有違有關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言論已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事務的規定,事件顯示北京已不太理會該條規定,削弱「一國兩制」,性質嚴重。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港澳辦和中聯辦有權評論香港時政,但希望他們了解到自己身份敏感,言論可能被誤解成「迫使」律政司作某些決定,呼籲港澳辦和中聯辦尊重律政司的獨立決定。

張達明認為,言論已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事務的規定,事件顯示北京已不太理會該條規定,削弱「一國兩制」,性質嚴重。(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張達明:不能寄望京官了解香港法律觀念

張達明表示,港澳辦和中聯辦的言論,明顯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的規定。他認為,立法會屬香港內部事務,與國防、外交無關,事件反映北京政府及駐港機構,現時已不再跟隨《基本法》的限制,削弱「一國兩制」,繼續延伸其「全面管治權」,性質相當嚴重。

至於在法律上郭榮鏗有沒有違反宣誓誓言,或是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張達明認為並非重點。他提到,《基本法》之所以列明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事務,是因為不能期望京官會理解香港的法律觀念,他們發言時自然會以內地的一套法律觀念理解香港事務。

不過在法律上,張達明指如要通過《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的部分挑戰議員資格,只會針對作出宣誓時有沒有違反,而不是過很久之後去追究個別行為有否違反誓言。

湯家驊認為郭榮鏗(圖)有濫用議事規則。(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湯家驊:郭榮鏗有濫用議事規則

湯家驊則提到,港澳辦、中聯辦和其他所有人一樣,有權評論香港時政,但在「一國兩制」下,他們的言論會被視為非常敏感,容易被「一些不想『一國兩制』成功的人」演繹為干預立法會。他呼籲,港澳辦和中聯辦尊重香港律政司獨立、不偏不倚行使檢控權力,不要讓人誤解成「迫使」律政司作某些行動,應留待律政司獨立決定。至於具體議員有否違法,他表示現時不便評論。

湯家驊補充,個人認為郭榮鏗在內會的行為,有濫用立法會議事規則。他提到,法例賦予一個人權力,是要有助達到該權力背後的目的,而不是阻礙這個目的的達成。從過去6個月立法會中所見到的情況,湯家驊認為郭榮鏗明顯是在阻礙「選主席」這個權力背後的目的。他表示,確保立法會運作的順暢,應是立法會主席的責任,例如可主動要求法庭頒令制止郭的行為,不明白為何主席仍無動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