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中聯辦轟民主派癱瘓立法會: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自去年10月至今,共召開了14次會議,但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繼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日前發聲明譴責後,國務院港澳辦今日(13日)發炮,狠批一些反對派議員為了謀取政治私利,罔顧公眾利益,採用卑劣手法癱瘓立法機關運作,認為這種行為無異於「政治攬炒」,又批評其所作所為令人質疑有違有關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眾志羅冠聰其後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而家仲想用『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去恐嚇民主派議員?」
港澳辦發言人指,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是立法會最重要的委員會,由於主持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議員,和部分反對派議員濫用權力,借程序問題惡意拖延,致使內務委員會在近6個月的時間內,仍無法選出主席,已經嚴重影響了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導致大量涉及經濟民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立法活動無法進行。
發言人表示,現時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嚴峻,經濟雪上加霜,眾多商戶經營艱難,不少家庭生活承受重壓,「在此非常時刻,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本應急市民之所急,以大局為重,履行應盡職責,與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齊心協力、共克時艱」。
但發言人批評,一些反對派議員為了謀取政治私利,罔顧公眾利益,採用卑劣手法癱瘓立法機關運作,行為無異於「政治攬炒」,「其所作所為令人質疑有違有關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對此予以強烈譴責」。港澳辦希望,香港社會各界能認清反對派此舉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決不能任由這些議員不擇手段、恣意妄為地鬧下去,強調立法會必須盡快恢復正常運作。
羅冠聰:基本法規定中央不得干預香港事務
香港眾志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隨即在facebook反駁,根據《基本法》第22條,「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質疑港澳辦藉「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恐嚇民主派議員。
中聯辦強烈譴責泛民 同稱違背誓言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中聯辦隨後亦發稿,對部分議員惡意「拉布」、採取「政治攬炒」表示譴責。中聯辦發言人表示,留意到日前41名立法會議員發表聯署聲明,強烈譴責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主持本年度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時濫用權力,拖延程序,蓄意造成內務委員會停擺,不僅使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無法正常選出,令大量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無法及時審議,甚至連特區政府提出的多項防疫抗疫附屬法例也未能經內務委員會及時跟進處理。中聯辦指,截至目前,多達14條法案未能及時審議,超過80條附屬條例在修訂期限前無法經內務委員會決定成立小組委員會跟進,中聯辦批評,郭榮鏗等部分立法會議員嚴重干擾了立法會內部的正常運作,影響了立法會履行基本法所規定的立法機關的憲制性責任,也損害了香港社會整體的良性運行,予以強烈譴責。
中聯辦發言人強調,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依據基本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他們稱尊重立法會議員依據基本法和《議事規則》所享有的權力,但同時也希望他們正確履職、善用權力。發言人續指,每位議員就職時也明確宣誓「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批評少數立法會議員為一己政治私利,損害公眾利益,阻礙立法會的正常運作,有違其就職時作出的誓言,更可能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在香港防疫抗疫的重要時刻,我們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與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一起,齊心協力、共克時艱。」
發言人又指,「修例風波」以來,「黑暴」讓香港陷入持續動盪,新冠肺炎疫情又使香港經濟民生雪上加霜,當前廣大港人真誠期盼維護法治,紓解民困,推動香港走出陰霾,在這樣的重要時刻,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議員本應恪盡職守,急市民之所急,以大局為重,但令人不安的是,少數議員無視香港整體利益和民生冷暖,罔顧立法會議員的根本職責,令有關立法工作「耗能空轉」,不得不讓社會質疑他們的真實用心。發言人稱必須清醒認識少數反對派議員「只破壞不建設」的本質,其破壞行徑是與「暴力攬炒」、「經濟攬炒」相呼應的「政治攬炒」,認為這種惡意「拉布」行為,是對立法會議員職責的褻瀆,不僅有負廣大選民的重托,也是對香港整體利益的肆意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