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案】梁振英FB反駁法官質疑:在黃毓民案都有出庭作證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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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前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並擲中一名署理總督察。高院昨日裁定吳上訴得直,處理是次上訴的高院法官邱智立,案中有充份證據證明吳有意圖襲擊時任特首梁振英,質疑控方因梁當時的特首身份,為避免傳召梁作為控方證人,而選擇檢控吳襲擊署理總督察。
梁振英事隔一日後主動在社交媒體回應事件,指自己在黃毓民襲擊案及吳文遠案中均有出庭作證,不存在檢控官避免傳召他作控方證人的可能。
梁振英今(7日)下午在facebook撰文指,吳文遠襲擊案發生在2016年9月4日,而他在案發之前的4月已經在黃毓民襲擊案中出庭作證,而且作證時間甚長。而在吳文遠案中自己亦有出庭作證,「因此不存在在吳文遠一案中任何避免傳召我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
梁振英發帖後僅隔七分鐘,曾力撐梁振英參選、選舉後與梁反目的劉夢熊亦在facebook拍片點評事件。劉夢熊指邱智立的判詞發人深省,「除了吳文遠襲擊案之外,去年12月12日鄭若驊放生梁振英依然記憶猶新」。劉又斥檢控部門對於梁振英「一再遷就以及包庇」,不惜毀掉已經延續了170多年的法治精神;又稱法治精神是香港的家當,忠告檢控當局「痛改前非、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