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評論】法國實施數碼稅 為何美國急於推出反制措施?

撰文: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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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在周一(2日)發佈公告稱,法國的數碼税(Digital Services Tax)具有歧視性,給美國商業造成負擔,因此建議對價值24億美元的法國產品徵收最高100%的關税。此時,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正與法國總統馬克龍(Emmanuel Macron)一道出席在倫敦舉行的北約(NATO)會議,USTR此舉可謂「當面打臉」。

數碼税是法國7月通過的新税收規則,旨在對全球收入超過7.5億歐元,在法國本土銷售額超過2,500萬歐元的數字業務徵收3%的數字税。數字税的徵收對象涵蓋了包括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亞馬遜(Amazon)在內的多家美國科技公司,預計將為法國政府帶去5億歐元左右的税收。

此外,數字税的頒佈雖然在歐盟層面因愛爾蘭等國的反對而停滯不前,但是部分歐洲國家正在積極籌措推出本國的數碼税。奧地利和意大利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徵收類似的數碼税,税率分別為5%和3%;土耳其政府已經提出高達7.5%的數碼税方案;參加英國大選的保守黨和工黨候選人均表示要在英國徵收類似的數碼税。

Facebook等互聯網巨頭是數字税的主要徵收主體。(視覺中國)

歐洲料半數碼稅來自美國科企

面對來勢洶洶的數字税,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威脅稱,「USTR的決定清楚地表明,美國將對歧視或以其他方式對美國公司造成不當負擔的數碼税收制度採取行動」。目前,USTR正在研究是否對奧地利、意大利和土耳其的數字税進行301調查。

數碼税本質上是對全球化收益的再分配。在全球化的過程中,「贏者通吃」的概念擴展至全球,部分跨國互聯網巨頭充分利用全球網絡基礎設施,壟斷數碼服務市場,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同時,這些互聯網巨頭利用各國税收制度間的差異,進行「合理避税」,導致當地互聯網用戶產生的數碼價值被跨國公司「無償收割」。

歐洲國家雖然不想得罪美國,但是歐洲的數碼產業發展較慢,遭到美國企業的嚴重滲透。歐盟(EU)在評估數字税時預計,受數碼税影響的企業大約有一半來自美國,只有三分之一來自歐盟。由於美國互聯網企業的市場佔有率普遍較高,業務量也相對較大,美國跨國互聯網企業理所應當地成為了歐洲數碼税的徵收主體。

美國互聯網企業在歐洲有很高的市場佔有率。(視覺中國)

科企享受較低稅率

其實全球化帶來的再分配問題由來已早。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二十國集團(G20)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便開始針對跨國企業造成的「國內税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開展國際合作。OECD估計每年因跨國公司避税而造成的税收損失高達2,400億美元。

其中,跨國互聯網公司因其數碼業務的靈活性,避税能力更強。歐盟委員會的報告顯示,2018年全球科技公司的平均税率為9.5%,而傳統公司的平均税率為23.2%。

美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BEPS的受害者,特朗普上台後推出的最大的改革方案是税收改革,而其目的之一就是吸引海外利潤迴流美國,擴大税基。然而,在互聯網領域,美國企業幾乎壟斷全球,美國作為受益者當然不希望數碼税的出現。

對美國而言,數碼税比歐盟此前對美國互聯網巨頭的罰款更具威脅,將系統性削弱美國跨國互聯網巨頭優勢,使數字服務領域的區域性保護成為可能。因此,美國必須在數碼税出現時,對其進行打壓,避免數碼税風潮的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