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勒茲:差異與重複》講座後記

撰文:01哲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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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勒茲:差異與重複》講座於10月8日在序言書室舉行,講者張嘉榮為清華大學哲學博士生,研究哲學多年,曾翻譯齊澤克(Slavoj Žižek)《暴力》(Violence)一書。這天,他帶來吉爾.德勒茲(Gilles Deleuze)於1968的著作《差異與重複》,與大家度過一個哲學的黃昏。

 

活動連結:http://bit.ly/2d2GxiL

 

本文由講座內容與德勒茲《差異與重複》的某些要點整合而成,如有不確之處,請不吝指正。講座首先由德勒茲的生平說起,德勒茲在1968與1969年分別書寫了兩部重要著作,1968是《差異與重複》(Différence et Répétition),而1969年則出版了《意涵的邏輯》(Logique du sens)。這時,德勒茲還未和瓜塔里(Félix Guattari)合作,日後他們二人一同寫下《反伊底帕斯》(L’Anti-Œdipe)、《塊莖》(Rhizome)、《游牧論:戰鬥機械》(Nomadology: The War Machine)等著作。

 

德勒茲的背景

 

哲學史從柏拉圖到中世紀經院哲學時期都會涉及一個重要問題——甚麼是真?甚麼是永恆不變?甚麼是創造者?這種問題意識經歷長時間的鞏固下,都成了西方形而上學的基礎。不過,德勒茲卻是完全違反了。與康德完全不同,德勒茲不問甚麼是真、甚麼是善。

 

康德三大批判詢問的是善、美、超驗結構等,試圖找尋人類所有認知結構的基礎(ground),以及基於理性的正確行動。不過,德勒茲否定了從柏拉圖開始的哲學道路,更認為自從它結合基督宗教後就走上了一條迂迴的道路。他認為,「真」是沒有意義的,他主要問的問題是新、創意、力量、破壞及重組。他的《千高原》(Mille Plateaux)、《反伊底帕斯》等作品,都跟傳統哲學的問題意識截然不同。

 

德勒茲出身於巴黎第八大學,與當代傳統哲學大師如沙特、傅柯、梅洛—龐蒂不同。他們都出身於巴黎高等師範學院,甚至連現今活躍的巴迪歐也出身於此。儘管如此,德勒茲十七歲時仍被稱作「小沙特」,被評為哲學界的明日之星。然而他卻反對存在主義,認為人或主體是被形構出來的影像,並不具備存在主義的「自由」。此外,他也沒有那麼受60年代巴黎高師濃厚的馬克思主義思潮影響。影響他主要是柏格森(Henri Bergson)的哲學及文學,加上精神分析與科學哲學史的訓練,讓德勒茲認為多變、精神分裂、力量等才是哲學真正追求的東西,而《差異與重複》就是為了尋求創新的方案而書寫的。

 

重複是新

 

這個世界沒有同一,只有差異,而且是像萊布尼茲的「微分」(differentiation)下的那種最趨向最細微而非量化的差異(mininal difference)。這種「差異」有時是不能從意識被觀察到的,只能從「力量」或無意識上看見。他指出,真的「新」來自真的「重複」。

 

平常我們所見的一般性(generality)並不是真正的重複,而是再現(representation)或相似(resemblance)。比如說,智能手機通過模型來再現與大量複製,而生產出有大量相同型號的複製品。這部智能手機賴以大量生產的一般性,人們會稱為重複,然而德勒茲卻說它只是相似之複製,而非真正重複。真正的「重複」和「新」,應該具備兩個特點。首先,它具奇點(singularities)的特徵,有學者將其譯為獨特,但其實它是科學術語「奇點」。如電影《星際效應》(Interstellar)裡可以通過一點而到達另一點的黑洞就是奇點。它不能被命名,但必須要存在,有些像康德的「物自身」,但有別於物自身,它既是游離又是多(multiplicities),它在系統裡不斷遊走,卻又不停分裂為多。例子如我們今天全球資本主義的貨幣,它能不停分裂和遊離,但卻永不能被完全命名(因為它總是可以升值或貶值)。甚至,如同昔日稱霸世界的蒙古人,也是一種擴散式的遊牧本體,到處攻城掠池。

 

而第二點就是,奇點是唯一普遍的東西。而這個普遍性正因為它是唯一重複地破壞法則。在書寫《差異與重複》時,德勒茲先去研究哲學史中有哪些人觸及過重複與新的問題,然後他從齊克果(信心的跳躍)、尼采(永劫回歸)與佛洛伊德(壓抑與被壓抑的回歸)三人之中找到這方面的理論資源。

 

超越律則

 

在哲學史中,以上三人都在破壞著一個概念——「律則/秩序」(Law/Order)。德勒茲認為西方哲學裡有很多律則,例如康德所言的作為自由的基礎的「必然性」道德律則。講座裡舉了康德第二批判裡道德的普遍性為例——大多數人所遵行的律則,就必然是正確的嗎?德勒茲認為奇點作為一種遊離概念,其優勝之處是它不會落入律則之中,本書最主要的概念就是找出破壞律則的方法,從而創造出新的宗旨。

 

為何要破壞律則才能重複?因為德勒茲認為,律則就算能規定人能無條件地做事,也不能達到真正的無條件。例如納粹德國的軍人受審時,有人會說自己執行命令是無條件的,是盲從的,很明顯人是唯一一種懂得以無條件為條件的動物。但是「重複」這個概念卻能打破所有規律與法則,他認為尼采的「永劫回歸」正在進行這種突破律則的重複。因此,在德勒茲的意義下,只有打破律則的重複才是真正的普遍性。普遍性在此被重新定義為一種以衝向奇點為目的動作,而這種動作並不為任何律則所約束。

 

超越基礎

 

除了超越律則以外,還得超越基礎。西方形上學處理問題的方式是建立基礎(ground)之上,如笛卡兒劃分的哲學體系層級。乃至德國觀念論的謝林,對基礎這問題投放最深的關注。說到根基,在整個哲學史裡其實所有哲學家心中也有一個隱而不宣的問題:在他人眼中或鏡子中我是個怎樣的人?例如哲學家在書寫哲學時,他們都假設了所有人都和他一樣,這個「他人和我一樣的形象」構成了一種宣稱哲學命題的基礎。

 

不過,德勒茲有以下的疑問:在那時康德名震一時的批判哲學,在當時確實動搖了西方人對理性獨斷的基礎(當中德勒茲點出了康德的偉大之處,為把理性的過度運用跟幻覺連結,即把理性直接運用在他物/他人總有其幻像的維度),但卻造就了另一個新的基礎出現——超驗主體。那麼,如果康德來到現今這個時間點,他能否重複一次批判哲學的效應,而推翻現今的另一種獨斷的基礎?德勒茲認為哲學首要任務並非找尋基礎,而是創造動搖的效應及效應再被重複的可能性。

 

超越習慣

 

齊克果認為「新」是「信心的跳躍」(leap of faith),希望通過信心的一躍來超越難關,至此成為真誠(主客體統一)的人。不過,德勒茲卻借尼采在《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來說批判這種跳躍——只有猴子、猿人才會盲目粗暴地跳,如阿伯拉罕當年為了顯露信心而企圖犧牲兒子一般。德勒茲認為尼采把真正的重複看成比跳舞才是正確的,因為只有跳舞才讓人真正面對自己毫不熟悉的身體,超出自己習以為常的習慣,創新而建立一個美麗的自己。尼采的重複因此逆向了從習慣而成的世界,使人成為更強大的人——超人

 

人永遠會有想重複的衝動,比如說,重複過去,重複一些重大的日子,但其實人到底想要重複甚麼?德勒茲認為,並不是法國國慶重複地每年慶祝巴士底監獄的解放,而是巴士底監獄一直在重複地生產著每一年的國慶。意思就是如解放巴士底監獄的解放動力或創新力一直在重複所有事情,即一直重複著的是求新的慾望與意志,比如說重複進行一種紀念,其實只是展示着求新的意志。因此,沒有一種東西是能重複的。人只是重複自己對於「新」的渴求,也就是重複重複的不可能性(to repeat the impossibility of repet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