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妻子貪污罪成 判監10年
撰文:房伊媚
出版:更新:
馬來西亞法院9月1日判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貪污罪成。羅斯瑪被判入獄10年,以及罰款9.7億令吉(約16.9億港元)。
70歲的羅斯瑪被控3項貪污罪名。她被指在2016年和2017年受賄,以協助一間公司取得政府太陽能供電項目的合約。
獲准保釋至上訴結束
羅斯瑪目前獲准保釋,直至完成在上級法院的上訴程序。
羅斯瑪9月1日表示:「我必須承認我對今天發生的事情感到非常難過。沒人看到我拿那些錢,沒人看到我數那些錢……但如果這是結論,我把它留給神。」
羅斯瑪過去常因生活奢華而遭受批評,2018年5月馬來西亞警方突擊搜查納吉布的家庭住宅,結果充公284箱手袋、72個裝滿現金珠寶的箱子後,外界更是質疑這個前第一家庭的收入和支出不相稱。
閱讀更多:【新聞背後】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陷貪污醜聞 背後愛揮霍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