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上訴 獲批暫緩令 以370萬元保釋

撰文:馬來西亞東方網
出版:更新:

於7月28日被判罪成的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布,7月30日入禀法庭,針對SRC公司7宗罪的判決和刑罰提出上訴。

【相關圖輯】將馬揆拉下馬的一馬案 納吉布洗錢案罪成判囚12年

+10

納吉布是通過沙菲宜律師樓,30日下午在刑事高庭主簿署入禀上訴通知書。納吉布的首席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接受查詢時,證實納吉布已向法庭入禀上訴通知。

「我可以證實今天入禀了。」

被判罪成的納吉布,目前是以200萬令吉(約370萬港元)和2名擔保人,保釋外出。

【相關圖輯】​英媒主持人教煮蛋炒飯 馬來西亞網紅「冇眼睇」:你整死我了

+3

周二,高院宣判,納吉布的7項濫權、刑事失信及洗錢罪名成立,並被判處監禁12年和罰款2.1億令吉(約3.8億港元)。

納吉布在一項濫權罪中,被判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3項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監禁10年;3項洗錢罪各被判監禁10年。基於法官諭令刑期同時執行,因此納吉布面對12年監禁。

法官也批准辯方申請的暫緩令,暫緩執行納吉布的刑罰,以便納吉布提出上訴。

【相關圖輯】馬來西亞婦女局建議女人長留在家也應化妝 還要扮多啦A夢氹老公

+6

延伸閱讀:

扎希:SRC案裁決證明國盟沒干預司法

【SRC世紀審訊】納吉稱沙地政治獻金 承審法官:存在「很多問題」

【本文獲「馬來西亞東方網」授權轉載,原文:SRC公司7罪判决和刑罚 纳吉入禀法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