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夫人涉貪案表證成立 羅斯瑪將出庭自辯

撰文: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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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2月18日審理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的涉嫌貪污案,裁定檢察官已證明有足夠理由讓案件繼續進行。羅斯瑪將出庭作證,為自己辯護。

羅斯瑪向法庭表示,她會在辯護訴訟期間宣誓作證。案件會在6月9日繼續。

羅斯瑪辯護律師賈格吉特(Jagjit Singh)說,羅斯瑪感到難過及憂慮,「我們不得不稍微安慰她。我們剛剛叫她回到自己家中,消除在這裏經歷的所有壓力」。

69歲的羅斯瑪面臨3項索取及收受賄賂的控罪,涉及金額共約4,809萬美元,她涉嫌收款協助一間公司得到為婆羅洲(Borneo)學校建立太陽能設備的政府項目。假如羅斯瑪罪成,最高刑罰會是入獄20年,並罰款賄賂金最少5倍的金額。羅斯瑪否認所有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