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想脫歐?要先問國會!最高法院終極裁決:政府沒權單獨行事

撰文:陳奕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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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周二(24日)頒下終極裁決,政府內閣不得自行啟動脫歐程序,意味文翠珊內閣要先將議案提上國會。
雖然不少議員早已表明會聽從民意,英國脫歐可謂毫無懸念。但脫歐方案亦可能在國會有所修訂,首相文翠珊本來屬意「硬脫歐」,現在或許未能「原汁原味」獲得通過。

英國最高法院裁定,政府沒權單方面啟動脫歐程序。(路透社)

投資商人米勒太太(Gina Miller)去年提出司法覆核,指英國政府不得自行啟動脫歐程序,繞過國會等同違憲。在11月的時候,高等法院已經裁定米勒太太勝訴,惟文翠珊內閣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在12月開庭,歷來首次全體法官出動,一同審議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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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米勒太太再次獲勝,最高法院周二以8票對3票裁定,政府不得自行啟動脫歐程序。首席法官廖柏嘉(Lord Neuberger)表示,退出歐盟會改變英國民眾原本所享有的權利,政府沒有國會授權,不得單獨行事。11名法官亦同時一致裁定,沒有規定英國政府一定要先諮詢蘇格蘭、北愛爾蘭或威爾斯議會。

公投雖有重大政治意義,但提出公投的國會法案沒有明言如何履行結果。所以公投之後的任何法律改變,都要先得英國憲法所批准,即是國會法案。若非這樣做,則會違反已確立多個世紀的憲法原則。
英國最高法院裁決
最高法院裁定政府敗訴後,檢察總長衛俊明在庭外會見傳媒。(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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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的檢察總長衛俊明(Jeremy Wright)表示:「政府當然對裁決感到失望,但政府會遵守法庭裁決,履行須做之事。」

雖然政府要先問過國會,但由於去年公投結果,逾半民眾支持脫離歐盟,多名議員早已表示會通過法案。換言之脫歐的大局可謂不變,受影響的最多只是細節。

英揆文翠珊計劃四月前啟動程序,全然退出歐盟。(美聯社)

「硬脫歐」方案或受影響

文翠珊內閣可以選擇提出簡單法案,只要求國會決定是否通過脫歐,但包括米勒太太在內不少人已表明「不會收貨」,認為這樣如同「做樣」,同樣可能遭到覆核挑戰。比較穩妥的做法是提出具體脫歐計劃,有如白皮書那樣詳細。

若是這樣,英國到底是「軟脫歐」還是「硬脫歐」,國會議員相信有份左右。例如英國是否要一併退出歐盟單一市場?脫歐《里斯本條約》第50條之後能否撤回?首相文翠珊原本打算「硬脫歐」,帶領英國全身而退,如意算盤現在勢添變卦。不過首相發言人亦在裁決後重申,四月前啟動條約的脫歐時間表不會延遲。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