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tney Spears爭取擺脫父親監護權 恢復「自由身」難關重重
美國紅極一時的流行天后布蘭妮.斯皮雅斯(Britney Spears)唱出過無數膾炙人口的熱播歌曲,是不少人90年代的回憶。當日的少女已經變了樣,除了步向「中女」以外,還因為父親對她的監護權受盡煎熬。不過即使愈來愈多人支持「解放布蘭妮」(#FreeBritney),她最終或未能如願成為完全自由的人。
一切都要從十多年前說起。2007年開始,布蘭妮的精神健康出現問題,傳媒自然不會放過她。只要她離家,就會有狗仔隊蜂擁而至。她曾用雨傘毀壞一名攝影師的車輛,也曾把頭剃光。她後來失去一對兒子的撫養權。有次她探望兒子時不願把他們交回,隨後就被送到醫院,強制留院。
數日內,布蘭妮的父親斯皮雅斯(James Spears)申請取得監護權獲批。自此,斯皮雅斯和律師就負責為布蘭妮的生活大小事作決定。他們有權決定布蘭妮接觸什麼人,也能夠以她的名義作出醫療和商業決定。從法律而言,布蘭妮可以結婚,但都要得到監護人同意。
年初發行的紀錄片《Framing Britney Spears》讓布蘭妮的事件成為焦點,愈來愈多人同情她的遭遇。布蘭妮6月23日於法院開腔談到13年以來的經歷,並要求結束對她的監護權。她翌日再提起的時候,為過去兩年假裝一切正常道歉,「我這樣做是出於我的自尊,我對分享自己的遭遇感到難為情」。
法官讚揚布蘭妮說出自己遭遇的勇氣,但不代表她能夠從此擺脫父親的掣肘。布蘭妮之後必須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呈請。根據加州的規定,法官通常都會安排法院任命的調查員與布蘭妮的雙親和其他利害關係方了解情況。法官將作出最後決定。
不少法律專家認為,布蘭妮能夠脫離監護權的機會很微。法律分析員格林(Lisa Green)向節目《今日》(Today)表示,「確切結束監護權的情況很罕見,因為受制於監護權的人不會好轉」,「布蘭妮雖然想法官可以揮一揮魔杖就結束監護權,但實際的是將會有新的程序。」
布蘭妮要證明她有自理能力,不需要別人協助做出重要決定,但有律師稱她作供的表現似乎對她不利。擁有心理學博士學位的家庭法律師格拉斯(David Glass)形容,布蘭妮思緒跳脫,承認很多時候哭泣和感到抑鬱,「我不是她的心理學者,但這些問題都可能是意味她有精神問題。」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維持監護權,但鬆綁部份限制。曾參與演員阿曼達.拜恩斯(Amanda Bynes)監護權案的律師Tamar Arminak認為,法官可能將布蘭妮的父親剔出監護人人選,並放寬限制,「布蘭妮於案中說父親造成的傷害多於好處,但仍然有原因解釋到為什麼她仍然受制於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