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忍夠波蘭「整頓」司法 首次出絕招 啟動第7條款
撰文:陳奕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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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歷史性動用第7條款,要求波蘭撤回司法改革,否則可能會制裁或取消其投票權。不過波蘭沒有屈從,總統更加即刻通過兩條法案,暫停司法系統的權力。
過去半年來,波蘭的右翼政府在推動大刀闊斧的司法改革,包括改由國會議員挑選司法委員會委員,間接可以控制法官任命。雖然歐盟已經一再批評,但波蘭政府仍然無動於衷。
對歐盟來說,如何才能收服或說服波蘭政府,大概是他們面對英國脫歐以來最大麻煩。
絕招第一式:發正式警告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蒂默曼斯(Frans Timmermans)在星期三(12月20日)宣布,啟動《里斯本條約》第7條款。
這7條款是歐盟的絕招,自2007年生效以來從未使用。根據條款第一分條,只要有絕對多數成員國贊成,即可向成員國發出正式警告,指控他們涉嫌違犯基本權利或核心價值。蒂默曼斯指出,波蘭政府正在違反法治,如果他們在三個月內撤回法案,歐盟亦會放棄動用第7條款。
要發出這個警告,歐盟要有22個成員國支持,蒂默曼斯相信他可以獲得足夠票數。
絕招第二式:暫停投票權
如果警告無效,歐盟可以啟動第7條款第2分條,制裁成員國或暫停其投票權利,嚴重程度好比暫停成員國的歐盟身份。但要動用第2分條,歐盟要全體國家一致同意才可以。以目前歐洲政治形勢來看,最少有匈牙利政府與波蘭同氣連枝,已經表明不同意動用第7條款。
不過更大的麻煩是,蒂默曼斯在周三宣布會動用第7條款後不久,波蘭總統杜達(Andrzej Duda)隨即宣布已簽署兩條司法改革的法案,以回應歐盟的強硬手段。執政的法律與正義黨(PiS)強調,波蘭的司法效率低落,他們有權推動改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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