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駱新局】舊思維漸顯局限性 中央打破治港「河水井水論」
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兩辦)批評郭榮鏗等香港泛民主派議員拖延立法會工作,在港引起巨大反響。香港諸多評論員認為中央是在為9月立法會選舉「鋪路」,雖然兩辦或有此意,但僅僅將視角放在立法會選舉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夏寶龍與駱惠寧的政治使命,是代表習近平和中央,徹底扭轉1997年以來中央和香港的政治關係,從「河水不犯井水」回歸到「中央與地方」的管治關係。
「河水井水論」的歷史性、特殊性和局限性
1997年之後香港各界形容中央與香港關係多用「井水不犯河水」來表述,當然這也是鄧小平之後歷屆中國領導層對港的重要表述。但是「河水不犯井水」本質上是一種處理「國與國」關係的外交思維,儘管在香港回歸談判和回歸早期有其實踐上的優勢,但是並非北京與香港的正確關係。
「河水不犯井水」是基於「一國兩制」中的兩制和香港特區的「特區」基礎上進行的通俗性表述。是中央「河水」不犯香港「井水」,是社會主義制度這個「河水」不犯資本主義制度這個「井水」。這在當時是有歷史性、特殊性和局限性的。歷史性在於,這源於中國同英國進行香港回歸談判時,無論是曾經的英國政府,還是香港市民,從來不是將問題解決,而是想辦法讓現狀不會發生改變。鄧小平充滿政治智慧和制度創新的「一國兩制」設計,以最小的波動實現了香港回歸,解決了1997年最重要的問題,完成了香港被割讓一百多年來的歷史性「大變」,但即便是這樣的歷史性「大變」,也是以維持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為準則。
特殊性在於,這在當時是最優的歷史選擇,畢竟當時陸港關係中,還涉及到一個英國因素,因此要在那個時候讓港人以最小的心理波動去接受香港回歸這個現實。同時香港既不是中國的一個省份,更不是一個海外的邦交國,在那個時候對香港的情況如何處理?中共其實也並未做好百分百規劃,仍然充滿不成熟、不確定因素。
但是這不能改變這個治港思維背後陸港仍然是處理外交關係的現實,只有國與國之間才是「河水不犯井水」,才是區隔的不做干預的,只是在當時的歷史環境性,這種局限性被掩蓋,放在次要矛盾之上。
江、胡時代未做調整
除了當時的歷史性、特殊性外,鄧小平之後的江澤民、胡錦濤也並未扭轉「河水不犯井水」的思維。「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這句話也是江澤民1989年12月時首先提及的,首見於他與英國首相特使、首相外事顧問柯利達時談話,以《香港必須有一個平穩的過渡期》為題(《江澤民文選》第一卷)。這也再度印證當時中共決策層提「河水不犯井水」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證香港平穩過渡。
而今天香港顯然已經過了這個平穩過渡期,陸港關係因此更需要進行扭轉調整。
九十年代之後,隨着鄧小平離開政壇以及九七之前去世,江澤民並未在香港問題上繼續深耕,當時中國國內的主要任務仍然是改革開放、繼續發展,香港問題在中共第三代決策層眼中並非主要政治任務。同時江澤民本人又是一個有着一些「隨意性」的中共領導人,尤其在處理對外事務上經常性的一些說法、做法,有些人形容「海派」,但是一體兩面可以理解為「不夠準確,不夠嚴謹」,他的一些言論就會被拿來做「尚方寶劍」,這其實不利於後來政策制定者去解決問題的,「河水不犯井水」即是案例。
江澤民之後的中共第四代領導人胡錦濤是一個深受掣肘的「弱勢」中央領導者,「九龍治水」的局面讓他在包括香港在內的諸多問題上很難開手腳。同時他的治國理念也是「不折騰」,因此對於「河水井水論」的糾偏也就再度擱置十年。
習近平確立「中央—地方」新倫理
因為以上種種原因,造成中央高層、港澳體系內部甚至香港社會,都認為「河水不犯井水」是天經地義,中央與香港這種特殊關係可以永遠下去。當然,如果港人能夠堅持「一國兩制」,堅持在「一國」基礎上踐行「兩制」,中央仍然可以維持「河水不犯井水」。
但是問題在於從「佔中」開始,到「修例風波」,香港社會的極端言論、暴力行動愈發激烈,這就倒逼中央必須重新矯正治港思維,將「河水不犯井水」的外交思維糾偏、回歸到「中央與地方」的治理思維。用中央處理地方的思維、方法去根本性的解決香港問題。
2014年「佔中」前後,其實中央港澳體系已經清楚「河水井水論」的錯誤,已經開始談到全面管治權。但是因為當時中聯辦能力的缺乏,因為治港官員的不作為、亂作為,因為他們與香港既得利益集團糾葛太深,導致無法幫助香港改變舊有認知,無法從消極走向積極。習近平要在他的執政任期內,完全扭轉「河水井水論」,重新確立中央與香港之間的正確關係,不是互不干涉的外交思維,而是中央與地方的治理思維。
2019年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作為香港修例風波後首次中共黨內高級別大會,是一個重要節點,中央內部當時對香港形勢發展的一次總結和回應,反映中央治港思路轉變。
習近平在四中報告說明中,要求中共全黨對於社會主義制度和第五個現代化「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有討論和認識。更直白的說,就是對中國社會主義取得成功的「優劣得失」有所總結。「一國兩制」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產物,相比成功的經驗,其不足、其需要「完善和發展」的部分更需要討論。從字面意義解讀,「完善和發展」指的是制度建設執行層面,屬於制度當未完備,需要補上漏洞的。或是從無到有,需要重新建立的。正如香港01在社論《四中重新說明「一國兩制」 港府「依法」落實港人治港》中所指出,中央近年意識到以「河水」、「井水」來處理陸港關係是錯誤的,遂改以「融合」替代,避免誤導港人錯誤理解香港身處的「憲制秩序」;對香港來說,各界必須將消極的「一國兩制」轉化為積極的「一國兩制」,透過改變自身的認識、完善制度與機制的不足之處,證明「一國兩制」行得通。
而夏寶龍和駱惠寧執掌兩辦,可以是視為習近平治港的第二個重要調整。
二人地方大員的履歷,也再度印證習近平要讓香港回歸到「中央—地方」。四月份兩辦在「授權」問題上的強硬發聲,可以視為夏駱二人實踐習近平治港理念的第一步,他們在中南海所領的使命,就是重新確定中央與香港的政治倫理,這將具體體現在全面管治權的確立、基本法的修改等各方面。這將貫穿未來整個習近平的任期,不會因為香港某些人的反彈而偃旗息鼓,對此香港各政治勢力要有清醒的認知。這是我們對此稱之為「夏駱新局」的原因。
夏寶龍和駱惠寧將會重新確立中央和香港的關係,開闢「全新」的局面,儘管這個過程中會有很多人不舒服,很多人的既得利益受損,但是這個「新局」是勢在必行的。而夏、駱仍然只是政策執行者,真正執對港政策之牛耳者,仍是韓正和習近平,尤其是已經定於一尊的最高領導人習近平。
當然,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區」的現實不會改變,一國兩制也不會改變,香港仍然是那個特殊的,運行資本主義制度的地區。只是香港的所有特殊、權力都是中央賦予的,而非天然獲得的,這不會因為某幾個人的抗議而改變,「河水不犯井水」的時代也已經成為過去,不再復返,對此也希望香港各界,能夠正視這個政治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