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年底前禁路上擺放「私家」垃圾桶 官方:市容市貌會更加整潔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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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浙江杭州新修改的《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當中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規定市民必須分類棄置,否則可能會收到行政處罰,作為不良信息記入有關個人、單位的信用檔案。
為規合新例實施,杭州市政府更決定在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道路上都不能出現「私家」垃圾桶,只保留由政府設置、用以棄置「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果殼箱」。

杭州市政府表示,年底前全市道路禁止擺放私家垃圾筒,只保留由政府設置、用以棄置「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果殼箱」。(網上圖片)

杭州市城管局市容環境衛生保障中心分類指導科科長曹勐琦介紹,取消道路上的垃圾桶,主要是想規範垃圾分類,讓市民不再隨意丟垃圾,推進垃圾減量化;同時,沒有了垃圾桶,市容市貌也會更加整潔。

他補充道,並不是所有的垃圾桶都撤掉,所針對的是商舖、餐廳等放置的「私家」垃圾桶。沿路、商場、地鐵站、景區、遊樂場等地的「果殼箱」屬於市政設施,仍會繼續保留,但今後也會逐漸減少。

新政所針對的是商舖、餐廳等放置的「私家」垃圾桶。(微博)

據知,「果殼箱」一般是分成兩格的連體垃圾桶,印著「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按照杭州市新設的垃圾分類,「果殼箱」並不能棄置「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也就是說,還未食完的街頭小食、飲料等,將不能隨街棄置,否則可能會違規。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提升公民素質比禁放垃圾筒更重要;亦有人反問,此舉是要迫人隨身帶著垃圾袋走路:

「迫人拎著垃圾袋走路?那垃圾袋太多也很浪費啊。」

「垃圾分類搞大躍進,不知道當年大躍進的結果啊。」

「現在可以不用找藉口了,直接扔地上。」

「我保證第二天天一亮路上都是垃圾。」

「公民素質不提高靠撤垃圾桶有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