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混載乾濕垃圾偷排污水引惡臭 上海司機遭拘役5個月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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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17日透露,當地某保潔公司的乾垃圾車駕駛員鄭某某,因混載乾濕垃圾,以及將垃圾中污水偷排入雨水窖井,被法院判處污染環境罪,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
據檢察院介紹,2016年起,鄭某某任職的保潔公司從一家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租賃一輛乾垃圾收集車,從事園區內部分企業的生活垃圾清運工作。
2018年5月至6月期間,因上海市開始執行垃圾分類制度,收緊乾濕垃圾混裝,故提高進入園區垃圾中轉站的乾垃圾轉運車所含水分(部分含滲濾液)標準。
此前,鄭某某曾兩次被發現轉運進站的乾垃圾含水量超標,如再有此類情況被發現,其駕駛的乾垃圾收集車將無法進入中轉站內卸載垃圾,勢必將造成公司運營損失。
在此情況下,2018年8月4日至8月10日期間,鄭某某擅自決定在裝載垃圾後,駕車至某區道路交叉口雨水窖井處,將乾垃圾車濾槽內含滲濾液的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窖井內。
後來,排入窖井內的污水發酵散發惡臭,導致周邊企業無法正常運營,受影響企業通過道路監控鎖定鄭某某駕駛乾垃圾收集車並報案。經環保部門取樣檢測顯示,被污染雨水窖井內水質已變成有毒物質。
公安機關經調查,將鄭某某傳喚到案,其對上述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該案其後移送到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審查起訴,鄭某某最終獲判污染環境罪。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