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2歲女童被男友性侵染性病 主治醫生未「強制報告」惹議
山東省新泰市一名未成年女孩被男友性侵長達半年還染上性病,上周引發中國網民譁然,事件迅速沖上熱搜。
輿論的聚焦點,是這名12歲女孩過去半年曾兩度到醫院婦科就診,今年6月先治療過陰道炎,本月再治療盆腔炎,且被發現感染主要通過性行為傳播的人乳頭瘤病毒(HPV),但主治醫生並未拉響警報。網民因此質疑醫院和醫生可能違反已實施四年半、旨在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強制報告制度,敦促官方調查追責。
中國2020年5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規定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只要發現家暴、在校被人毆打、被他人性侵害、拐賣等九類侵害情況,就有必須立即報警的義務,違者將被問責、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這項制度過去一周也被部分網民批評失靈且形同虛設,還被中國媒體持續拿來檢討,呼籲不能讓強制報告淪為一紙空文。
曾向醫生求助
山東新泰一名12歲女學生疑似遭到性侵的消息,12月12日開始在中國網上流傳,迅速引發輿論關注。
有博主當天發貼稱,一名山東頤養健康集團新汶中心醫院的醫生向自己求助幫忙報警,指醫院出現一名有半年性生活史,並感染HPV的12歲女孩。
女孩據稱今年6月曾因陰道炎首次到新汶中心醫院就醫,但當時無人在察覺異常後報警,導致女孩未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半年後,女孩本月8日再到同一家醫院治療盆腔炎,還被發現HPV陽性。
12歲女童與網戀「男友」發生性關係染HPV 17歲男遭採取強制措施
HPV是一種主要通過性接觸傳播感染的病毒,是導致女性子宮頸癌的罪魁禍首。該病毒有100多種毒株,約40種毒株影響男女生殖器區域,其中有些會引起性器疣,即俗稱的菜花。
儘管問題加重,但院方繼續未按規定報警。為女孩接診的女醫生上報醫院醫務部,還被這個負責執行強制報告制度的部門反問:「你怎麼就確定她被性侵了?」
山東這起性侵案登上微博熱搜後,有網民指出,女孩未滿14歲,就算自願發生性關係也屬於被強姦。更多網民則質疑涉事醫院和醫生未報警,涉嫌違法。
面對來勢洶洶的輿情,涉事醫院沉默以對,表示無可奉告。官方各部門則紛紛出面解釋,還為此成立聯合調查組試圖亡羊補牢。
新泰市婦聯12月13日表示,女孩還在住院治療,家長考慮到孩子的隱私和承受能力,希望沖淡輿論風暴。
輿情發生五天后,新泰市聯合調查組上星期一(16日)通報證實網傳消息,稱女孩今年5月通過網路認識17歲李姓男子,兩人之後發展為男女朋友,還發生性關係。當局目前已對李姓男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已安排專家對女孩進行醫治,同步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
成都商報旗下的紅星新聞引述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永輝律師指出,上述李姓男孩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意味著有初步證據表明他涉嫌犯罪。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則認為,女孩因與男孩發生性關係而感染HPV,這一情節可能會被法律認定為致使被害人身體受到傷害,加重強姦罪判罰。
中國輿論熱議強制報告制度失靈
儘管強姦犯已落網,但強制報告制度失靈的討論仍持續不斷。
光明網上星期二(17日)發評論,指山東新泰事件被曝光的過程一波三折,批評其中角色關鍵的新汶中心醫院醫務部不專業,醫生上報時一句「你怎麼就確定她被性侵了?」的反問形似一堵牆,阻隔法律向受害者伸出援手。
評論認為強制報告制度不能淪為擺設,並指醫院和婦聯都應明確職責,成為守護未成年人最後的安全線。
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旗下的中國藍新聞同日也發署名評論,指女孩遭強姦長達半年,病情一再惡化,作惡不僅是女孩的男友,還有知情不報的醫生和醫院。
評論建議在醫院就診系統中設置預警功能,一旦發現未成年人疑似受害,系統自動報警,不讓制度淪為一紙空文,同時呼籲追責相關責任主體的知情不報、隱瞞不報。
新泰官方上星期一通報,已對相關責任人開展調查,預告事件尚未收場。
涉事的山東頤養健康集團新汶中心醫院。(互聯網)
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旗下潮新聞引述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肖峰研判,涉事醫院未執行強制通報制度,顯然是違法。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可能會責令醫院改正、罰款等,直接責任人則會被警告記過降級等。
強制報告制度並非萬靈丹
強制報告制度始於2020年5月,實施之初頗有成效,首四個月,中國各地就通過強制報告立案審查起訴近500起案件。黑龍江建三江虐童案、山西懷仁虐童案、北京門頭溝傷童案等大量發生在家庭內部的監護侵害案件,都因醫務人員按規定報告得以及時發現。
之後,強制報告制度在2021年6月被寫入中國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擁有更大的法律效應和約束力。
不過,強制報告制度實施上也面臨不少障礙。
《中國新聞週刊》上星期三(18日)引述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朱本欣撰文指出,從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檢方辦理侵害未成年人相關案件中,有2854起案件線索源於強制報告。但有1600起案件也被發現有應報告而不報告的情況。
最高檢2021年曾公佈數起強制報告制度執行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是醫療機構明知懷孕少女只有13歲,且沒有監護人陪同簽字,卻仍為她做了人流手術。少女無力自救,繼續受到傷害,直到被媽媽發現才報警。
涉事醫院最後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2萬元人民幣(3700新元),並註銷相關科室;涉事醫師則被暫停執業活動半年。
但這些處分成效有限,並無法完全解決強制報告失靈問題。
安徽省蕪湖市灣沚區檢察院檢察長徐壘曾撰文指出,強制報告制度實施中面臨報告義務人參與性不強、追責機制欠缺、保障措施單一、救助機制不完善等問題。
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蘭躍軍認為,該制度在實踐中會遇到受理部門混雜、報告方式單一且缺乏統一的報告管道、處置流程混亂煩瑣等問題。
《廣州日報》旗下的《南風窗》雜誌上星期天(22日)引述最高檢統計顯示,最積極履行報告義務的是老師,但不少未成年人因輟學脫離學校視線,遭性侵害的風險也隨之變大,與山東女孩面臨的問題如出一轍。
《南風窗》又指出,醫生在發現侵害方面也有優勢,能從醫療維度織密強制報告網路。但一項去年6月發佈的犯罪研究分析也顯示,在213起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僅有32人報案前就醫,僅占15%。多數受害未成年人則未就醫,產生許多隱案。但醫院的冷漠卻恰恰是本次性侵案的破口。
山東女孩被性侵案,固然暴露強制報告制度的不足,也凸顯網路對未成年人的安全威脅,不排除女孩最初可能在網上被17歲男生誘騙。女孩父母在主動報案中缺席,因擔心孩子受二度傷害而息事寧人的態度,也是保護未成年人的缺口。強制報告制度並非萬靈丹,也需要環境和家長監護人多方配合,才能對未成年人形成更有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