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出台十條措施 明確黨政機關要習慣「過緊日子」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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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蘇州市印發《蘇州市深化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十條措施》(下稱《措施》),明確全市在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中深化落實「過緊日子」要求。

資產方面,《措施》要求,推進低效運轉資產集中管理、統籌使用,閒置土地、房產等要採取置換、出租、拍賣等方式深化盤活利用。全面推進資產跨地區、跨系統、跨層級調劑使用。今年年底前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全面建立資產修舊利廢服務體系。加快資產資源共享共用,今年年底前全市黨政機關集中和相鄰辦公區之間會議室、公共服務設施要全面共享共用。具備條件的黨政機關停車位、室外衛生間及活動場所等要積極向社會開放,實現應開盡開。

公務用車方面,《措施》提出,嚴格公務用車報廢更新管理,使用年限未達到10年和行駛里程未達到10萬公里原則上不予更新;更新購置新能源汽車佔比原則上達到100%;高鐵沿線公務出行原則上不安排公務用車和租車保障;擴大運維費改革範圍,明年全面推開。

蘇州市印發《蘇州市深化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十條措施》,明確全市在機關事務管理工作中深化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新華社)

此外,《措施》明確,積極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開展節能改造,光伏項目可建盡建,明年年底前實行合同能源管理的縣級以上行政中心要達到60%以上,各級「單位建築面積能耗」超定額約束值的單位要全部降至合理水平。常態化開展黨政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工作。列入當年度全市跨部門通用類集采品目的物品(含耗材等),須在市集中采購系統內進行採購,進一步節約財政資金。

內地多個地方政府亦已提出類似的要求,早前,浙江省公安廳發布《廳機關厲行勤儉節約、堅持過緊日子26條措施》,內容包括鼓勵在廳機關食堂就餐、以每年10%的比例遞減辦公耗材申領額度、嚴格執行空調開啟條件和溫度設定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