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5周年︱對話陳端洪(四):法律難解政治題 普通法可跨2047

撰文:泉野 黃雲娜 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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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7月1日,按照既定日程,香港回歸25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表的講話開門見山回應了港人的關切,直言,「(一國兩制)這樣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並提出四點希望。
在七一前,《香港01》專訪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對香港過去25年進行系統總結,訪問稿分四篇刊出,此為第四篇,圍繞司法改革展開。在陳端洪看來,有時候法律邏輯解決不了政治爭議,政治的還得還給政治,普通法完全可以跨越2047。

香港01:過去幾年,香港行政、立法、司法的關係引發諸多討論,關於司法改革的議題也不斷被提出。隨着港區國安法落定,人們也很關心會不會對香港的普通法產生影響,以及大陸法與普通法之間的銜接問題。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接受《香港01》專訪,系統總結香港25年。(國新辦)

陳端洪:關於司法改革,這些年大家都在說。我認為,香港司法的基本原則,基本體制,還會維持。要不要改革?其實法院自己在法律年度開幕典禮裏也有提好多改革,當然後來也沒有做太多推進。我倒不是說不需要改,但是香港司法權威還是要穩,堅守的一些基本原則,基本體制還是要堅持。

至於說國安法裏面有一些不同於香港法律或者普通法裏面的一些規定,如保釋制度、指定法官。國安法跟其他法律不太一樣,但並不否定其他法律。它只適用在國安案件,國安法不是把香港整個保釋制度廢了,也沒說其他案件要指定法官。這是由國安案件的特殊性決定的,由「一國兩制」的獨特憲制決定的。國家法律已經規定了,地方就得執行,跟普通法不一樣就是不一樣,不一樣不一定不對,不一定就很醜。你不能說普通法條條都美,以普通法為標準來衡量國安法,看它就是不順眼。

這裏面有一個銜接問題,其實銜接更多的是發生在兩地融合裏,特別是在大灣區的合作中,很多的具體規則,很多管理、社會方面,甚至包括民商事的規則,可能會發生法律衝突,需要法律銜接。法域不同也好,法系不同也好,它們之間交往越密切,衝突也就越多,但是國際上基本上能解決。一個主權國家之內的區際法律衝突會有麻煩,但不是不可解決的事,它會是一個長期的工作,很難一下子就全改革過來。

香港01:你在2008年發表的《論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與高級法》一文中說過,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的。回到現實政治,法律跟政治可以分開嗎?愛國者治港的總要求上,怎麼理解法官尤其是外籍法官的愛國問題?

陳端洪:在司法層面要儘可能的把法律和政治做一個分離,判案必須尊重法,按照法律的邏輯來推理,這樣司法才有獨立性,才有權威。但是每個法官都是政治社會的成員,或者在香港的政治社會里面生活,香港外籍法官也是香港居民。作為在香港生活的人,他對政治也不可能沒有一點看法。一個法官判案時不能把個人因素和政治因素帶進來。

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成為修例風波之後中央撥亂反正的重要舉措。(中新社)

至於法官愛國的問題,要區分外籍法官和具有中國國籍的法官。對於外籍法官來講,提愛國確實有一些不妥當,而且香港也不可能把外籍法官全搞掉,這樣做不利於普通法的發展。香港的普通法支流是依靠外來水源的,需要大量「飲用」(引用)外國判例,因此適量的外籍法官是維持香港法治的一個必要條件。美國有一個人被提名為聯邦法院法官的時候,有人發現他原來在做學者的時候喜歡參考國外判例,就問他:將來做了法官,你是不是會大量的參考國外的判例,影響美國法律?我想,這個人應該羨慕那些退休以後來香港擔任非常任法官的英聯邦法官。

香港01: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後,香港社會對於「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的原則出現了一些爭議,加之一些國安案件因涉密等原因無法公開審理,人們因此產生了混亂、擔憂,擔心是不是把政治跟法律混合到一起了,或者一些案件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檢控。

陳端洪:「政治的歸政治,法律的歸法律」說的是理想狀態。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香港反對派慣於三板斧:街頭、議會、法院,往往最後把架打到法院去,還要政府出法援支持他們打,通過政治司法化而把司法政治化。其實,在憲法和基本案件中,政治和法律很難區分,所謂違憲審查,就是把社會的道德爭議和政策、政治爭議,轉變為憲法問題,試圖用法律邏輯來解決。有時候,你會發現,法律邏輯化解不了政治爭議,政治的還得還給政治。

國安案件在本質上,是直接對國家的政治攻擊,說跟政治無關,這講不通。但是,不能據此就說,國安案件不需要法治。至於你說的國安案件審理過程中,有些依據沒法對外公開的事情,我不是很了解情況,我也不研究刑法和刑訴法,不適合評說。從憲法學的角度來說,這裏涉及國家利益和被告人正當程序權利的平衡。

香港01: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近日談及對香港法治及法制未來看法時,坦言對香港法制有信心,相信普通法可跨越2047年。但社會面其實依然有不少聲音擔憂,普通法是否能夠跨越2047。對此您怎麼看?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接受訪問時指,對香港法制有信心,相信普通法制度可跨越2047年(李澤彤攝)

陳端洪:我個人是這麼看:第一,從香港法律的構成來講,普通法是很重要的。那麼,普通法在2047前會萎縮嗎?把普通法比作一條河流,假如2047逐漸乾涸了,本身沒水了,保不保留也沒有意義了。所以我覺得判斷的前提是香港普通法的水流在2047之前會怎樣。我相信2047之前普通法在香港不會斷流,整體上還有足夠的生命力。

第二,如果2047年之前,香港的普通法水流充足,你會強行把它斷流嗎?你要是不讓它流,把這股水截住的話,你要有替代的,對不對?否則香港就會變成法治沙漠。

第三,從國家發展的角度來講,留着香港普通法的水源和水流,有好處還是有壞處?我想應該是好處大於壞處。沒有一點壞處,我也不好那麼講,但是整體上判斷,讓香港繼續實行普通法對國家是有好處的,為甚麼?因為這個世界的國際貿易規則是由英語和普通法主宰的。有香港做一個通道,作為一個活的、實用的普通法基地,幹嘛不留着呢?

香港01:沒錯,普通法能否跨越2047的背後,其實還是「一國兩制」五十年之後怎麼辦的問題,雖然中央反覆強調堅持「一國兩制」不動搖,「一國兩制」是個好制度,但是在國際上認同度並不高,香港因為過去幾年發生的大小事變,人們也比較悲觀,缺乏基本的共識。

陳端洪:國際認同、香港認同、國家認同,三者要平衡很難,為甚麼?因為國際之間是有利益衝突的,地區和地區之間也有利益衝突,人和人之間也有利益衝突,不存在一個永遠沒有衝突的社會,更不存在一個永遠沒有衝突的國際社會。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尤其在現在的國際大格局下,「一國兩制」搞得成功很不容易,美國、英國等國家會找你麻煩,因為他要為他的利益去醜化你,甚至編造一些東西,搞認知戰。這是一個方面。

但另外一個方面,我覺得基本認同或基本共識是可以找到的。只要滿足了兩個條件,就不愁達不成共識:第一,香港安定不出問題;第二,香港這個地方有錢可賺,也就是基本法講的繁榮穩定。此地繁榮穩定,國際資本跑到香港來能賺錢,有錢賺,肯定說「一國兩制」是個好制度。

過去的實踐也證明了這個道理。2019年美國的年度香港政策報告,對「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的態度整體是肯定的。為甚麼?因為美國從香港賺了大把的錢。

最近幾年,英國、美國、歐盟指責「一國兩制」搞得不好,還是有一個邏輯前提:「一國兩制」本身還是好的。這就是共識。沒有人會說你壞事沒做好。所以,所有的批評指責,實際上又在同時在肯定「一國兩制」是個好制度,這是一個前提。我覺得香港只要不給自己添亂,繼續保持自身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外界不會把你講的多差,即便口頭上講一些壞話,實際上內心還是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