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媽媽滯港.三|在港打疫苗後痛症難熬 難返內地就醫陷財困
一群常年來港照料子女的「雙程證媽媽」,自疫情以來滯留香港超過一年。在此期間,當中一些人經歷了「簽證難」、「返鄉難」、「醫療難」、「生計困難」等困境。
曹女士是「雙程證媽媽」的一員,育有15歲兒子和11歲女兒。多年來,她持雙程證來港陪讀,每次逗留三個月,疫情下則滯留在港超過一年,期間需要逐次向入境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曹女士無法回內地打疫苗,只好在港接種,誰知打完第二針便出現嚴重不適,面對的是在港沒有醫療福利和救濟、回內地則要拋下年幼孩子的艱難選擇,而連月來較港人更為高昂的看診花費,也令本來就極為窘迫的家庭經濟雪上加霜。
現年43歲的曹女士是一名單親媽媽,未能具備申請單程證的一般條件,因此持雙程證來往中港兩地。她聲稱,內地公安機關曾告知她,只要香港入境處提供書面同意書,便可酌情為其辦理單程證,但入境處方面沒能為其批出該同意書。
曹女士的兒子本來在深圳就讀小學。但2015年7月,他與4名同學一起返學的途中,其中一人發生高壓電觸電事故,兒子因而受到驚嚇。曹女士「為了兒子的安全和教育着想」,遂決定將兒子轉到香港讀書。
自疫情以來,曹女士便留在香港照顧一兒一女,租住在上水圍一處村屋,生活費主要來自孩子獲得的約9000元政府資助。她聽聞一些「雙程證媽媽」在延續逗留資格時遇到難題,於是每次續簽都將材料準備得十分齊全,順利地延續了簽證。
首批持雙程證打針 第二針後感不適
今年5月25日,政府公布將新冠疫苗接種計劃覆蓋持「雙程證」且將會在香港逗留一段時間的內地居民。曹女士聽到消息後,考慮到日後可能會有通關便利措施,她立即預約了疫苗接種。5月29日,她打了第一針科興疫苗,其後沒有嚴重不適。
然而6月26日她接種第二針,翌日便開始全身劇痛,尤其是背脊「痛得好緊要」,「個人唔喺狀態,仲喺度遊雲,魂好似冇咗,唔知做緊乜嘢」;她又指自己連日夜不能寐,「生不如死」。由於不能享受公立醫療服務,她到私家診所看診,但醫生拒絕為其處方。
被轉介至精神科 處方抗抑鬱藥物
到7月初,她去見家庭服務中心的社工,社工判定她的狀況不佳,於是轉介其去北區醫院看急症。她憶述,急症室醫生聽完她的描述後,表示「我哋打針都冇事,你點會有事呢?」、「唔係疫苗有問題,而係你精神有問題,你去睇精神科啦!」,又轉介她去該院精神科看診。精神科為其處方了抗抑鬱藥物舍曲林(Sertraline)。
但曹女士在服藥兩天後便感到頭暈易睏:「瞓左幾日喺屋企,成日都唔會醒嗰種喎,起身上完廁所一下又會想瞓覺」,看到孩子反過來照顧自己,她感到非常心酸和心痛,於是自行停藥,「唔敢再食」。
曹女士後來改去另一間私家診所看診。私家醫生指她因血管較細,有機會是「疫苗塞住血管」;而她跟醫生指示服藥後,病情已有較大改善。不過,每週覆診時的400港元診金,也令曹女士感到負擔很重。
她向記者傾訴,多年以來她在港一日只吃一餐,盡量將錢用在改善孩子的生活質素,但也因此累積了胃病,看診使費影響財政狀況。這次疫苗後的不適,則加劇家庭財困。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指出,像曹女士這樣的個案並不在少數,醫療問題是「雙程證媽媽」心頭最大的顧慮;而單親媽媽在港財政會較一般雙親家庭更為困難,所以她建議政府可以考慮開放這些情況特殊的持雙程證人士,在港期間從事工作補貼家用。
醫管局:緊急情況下享公營醫療
對於曹女士的情況,醫管局回覆《香港01》指出,該局提供的公營醫療服務一直以香港居民為主要服務對象,務求善用資源,確保本地居民能優先得到醫療服務。非符合資格人士在緊急情況下可獲得公營醫療服務,亦可在公營醫療服務有餘額時使用非緊急服務,這些人士須繳付政府憲報刊載的相關醫療費用,該費用是按收回成本的原則釐訂。
如果非符合資格人士有特殊情況及經濟困難未能負擔醫療服務收費,醫管局設有醫療費用減免機制,病人可向公立醫院/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及社會福利署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就有關非香港居民接種新冠疫苗後感到不適的情況,病人可到醫管局的急症室或其他服務單位求診,醫管局會按有關人士的情況提供適切治療,並收取「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
非香港居民打針後不適 亦可申請保障基金
醫管局指出,如果求診病人曾經接種新冠疫苗,並發生屬於接種疫苗的嚴重或非預期異常事件類別,醫護人員會按機制向衞生署呈報。衞生署的專家委員會會進行審議,包括進行因果關係評估。
食物及衛生局回覆01查詢時亦表示,非香港居民接種新冠疫苗,同樣可以就不良反應事件申請疫苗保障基金。在經過專家委員會評估後,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可獲發一筆過款項,一是該嚴重異常事件已得到註冊醫生證明;二是評估結果未能排除該事件與接種計劃提供的新冠疫苗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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