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姦殺大學生「不起訴」 案情終現大逆轉
去年5月5日晚,湖南一名大一女學生佩佩,與同校4名同學一起宵夜,5人共飲了8瓶白酒; 佩佩醉酒,3名男同學將其抬入酒店,同學王某一人留下。第二天,佩佩被發現已經死亡。 經湖南長沙縣警方初步查明,嫌疑人王某與醉酒狀態下的佩佩發生了性行為,涉嫌強姦罪,惟其後又不作起訴;王某「官二代」的身份,引來無限遐想,同時引起民憤。
國內媒體消息指,案情有最新發展——長沙市人民檢察院周三(14日)對外公布,該院複核後,決定撤銷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對王某涉嫌強姦罪的「不起訴決定」,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將以涉嫌強姦罪逮捕王某。
佩佩死後一年,即2016年5月12日,長沙縣人民檢察院針對該案作出了《不起訴決定書》稱,經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認為長沙縣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規定,決定對王某不起訴。」
該份《不起訴決定書》還稱,本案由長沙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王某」涉嫌強姦罪,於2015年11月11日向長沙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期間,該院分別於2015年11月18日和5月5日兩次將本案退回長沙——愛女慘死,佩佩母親對「不起訴」不服,遂於7月初,他們已向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請求公訴(公訴與香港所稱的刑事訴訟相似,即由司法機構委派檢察官對疑犯起訴)。
國內網友普遍對此拍手叫好,並質疑當局司法不公,操弄正義:
強姦罪,加過失使人死亡。竟然被長沙縣檢察院判為不起訴,真是奇葩 !
嘿嘿,一下無罪一下被捕,國法是兒戲嗎?應把戲弄國法者用國法嚴懲才行。
本案不但王某某在犯罪,很明顯,看來長沙縣檢查院也在參與犯罪,應追究到底。
死者的女伴最可惡,一滴沒喝還跟著一起灌,喝醉了自己跑路!誰有這樣的閨蜜不是瞎眼了麼。還有那兩個協助的男伴,難道他們不是同案犯嗎,一樣看法的請支持!
先前的判決完全是顛倒黑白、姑息養奸。正義何在,公理何在?這種常識性問題還需要專家論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