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國案疑涉家族腐敗 天津官方籲幹部「管住親屬子女」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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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書記黃興國突然落馬,惹來各方揣測箇中原因。(新華社)
《天津日報》一度轉載天津市就黃興國案所發通報,相關報道現已遭刪除。(Google頁庫存檔截圖)

早前(9月10日),中紀委宣佈,天津市委副書記、代書記兼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當局調查。雖然當局未有交代詳情,但據《天津日報》所轉載官方通報,於黃興國被捕當晚,天津市委連夜召開會議,期間呼籲全體幹部「管住自己,管住親屬子女」,似乎暗示黃興國一案與家族腐敗有關。

按《天津日報》轉載通報內容:「會議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吸取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的教訓,以此為反面教材,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要求,自警自省自律,管住自己,管住親屬子女,管住身邊工作人員,自覺經受拒腐防變的考驗。」相關報道現時已遭刪除。

據《星島日報》引述坊間傳言稱,於1997年前後,黃興國時任浙江省府秘書長及副省長,當時有中央媒體記者寫過「內參」(即新華社內部不公開發行的機密文件),揭發其弟黃興常涉嫌走私,產業遍布家鄉浙江象山,以及黃興國曾主政的台州和寧波。至2003年黃興國北調天津當市委副書記,其弟亦隨之北上發展,建立地盤。

另據《北京青年報》評論員蔡方華發文指出,除了家族腐敗問題,黃興國如同此前落馬高官,或者又牽涉政治問題。例如中紀委曾透露,河北前省委書記周本順「欺騙中央、妄議中央」,又遼寧前省委書記王珉因仕途期望落空,「消極墮落、甚至牴觸中央」,不排除黃興國案也有同樣情況。

黃興國落馬後不久,各方都猜測與去年8月天津大爆炸有關,據今年初官方調查組報告,有企業違規貯藏危險化學品,高溫下自然爆炸,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蹤,798人受傷。黃興國作為天津市委代理書記,表示要對事故負起主要責任。據悉,由2014年12月30日正式代理市委書記一職,至近日遭中紀委調查,超過600天,代任時間至長為歷來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