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27】「坐牢王」劉賢斌批川震豆腐渣 13歲女被國安騷擾

撰文:方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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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一代「坐牢王」劉賢斌自六四事件後被政府三次拘捕,輾轉入獄超過25年。劉賢斌人生四分一時間在獄中度過,妻子陳明先和女兒陳橋亦因劉賢斌關係成為監控對象,公安多次上門搜查。

「媽媽,我們家出什麼事啦?」
劉賢斌半生在牢獄中度過,年幼女兒陳橋如此問母親
劉賢斌與女兒陳橋在2008年時合照。(受訪者提供)

劉賢斌是監視對象,陳明先和女兒陳橋自然成為對象之一。陳明先說早習慣傳訊問話,但2010年國安騷擾只有13歲的女兒,令她震驚,唯有安排女兒出國留學。陳明先說當時瞞著所有人,女兒知道後哭著說「能不能延一年」,她回應:你願不願意被騷擾?

1999年陳橋2歲的時候,劉賢斌再次被捕,法院裁定「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監13年。「小孩非常習慣我的陪伴,好像爸爸在不在她沒啥區別,沒有特別感受。」陳明先說陳橋對父親印象模糊,相處時間很短。

劉賢斌獄中表現良好,三獲減刑,2008年出獄。但好景不常,2008年四川大地震,揭發豆腐渣工程,劉賢斌刊文批評及簽署《零八憲章》推動中國民主。2010年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劉賢斌,地毯式搜查及盤問陳明先家。

陳明先說一家人相片不多,只有3張。(受訪者提供)

國安突襲女兒學校改變留學初衷

「媽媽,我們家出什麼事啦?」陳明先說當時收到女兒短訊便知不妙,馬上打電話安慰女兒。「那件事讓我非常震驚,她未成年。」陳明先說國安直接到陳橋學校問話令她意識到女兒已成為騷擾對象。

這件事後,陳明先擔心當局對女兒不利,2011年教會陳牧師問她願不願意讓陳橋到美國留學,陳明先果斷答應。短短20日內,她一人安排簽證、文件、翻譯等事,幾乎「心力交瘁」,一下子瘦了8磅。

陳明先說當時瞞著所有人安排女兒出國,陳橋是在前幾日才知,哭著說「能不能延一年」。陳明先當時回應:你願不願意被騷擾?兩母女哭了整晚,陳明先深知女兒一走,日後難見,她在相片中寫下每個回憶,讓她知道媽媽是愛她。

 

攜女故地重遊 回憶「不存在的人」

陳明先說,出國前她帶陳橋到北京旅行,「去了爸爸的學校看一下,算是一個告別。」陳明先說對劉賢斌了解很少,只知道他愛看書,就帶女兒去圖書館。她也能從想像中看著「不存在的人」,作為旁觀者「偷看他的回憶」。

陳明先說,近2年公安很少上門騷擾她,但她的身分證劃定為「訪民」,出入都受嚴格的檢查。她憶述有次在成都火車站被公安為難,連手袋中唇膏也被打開完完整整地檢查,她說不害怕監視,但有時候難免感到憤怒。

1989年,劉賢斌參加「八九學運」及創辦《民主論壇》。
1992年,「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罪成,監禁2年6個月。
1999年,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監13年。
2010年,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劉賢斌入獄10年。

部分陷獄六四民運人士

趙慶(刑期:1989-2004)
1989年6月3日晚,中共下令戒嚴,軍隊進城,趙慶與民眾阻擋西城區官園橋的軍車進入天安門並燒毀3輛軍車。1989年被捕,翌年2月,被判「搶劫罪」及「放火罪」,入獄14年。

朱更生(刑期:1989-2011)
六四當晚朱更生阻擋坦克車入城,中共以「反革命破壞或縱火罪」判處死刑,後改為20年有期徒刑。

李玉君(刑期:1989-2012)
1989年李玉君燒毀運送油料的油罐車,阻擋解放軍入城。中共以「反革命破壞或縱火罪」判處死刑,後改為20年有期徒刑。

苗順德(刑期:1989-2016)
中共以「反革命破壞或縱火罪」判處死刑,後改為20年有期徒刑。今年5月2日「對話基金會」指苗將獲減刑,預計10月15日刑滿。

許萬平(刑期:1989-1997、2005-2017)
參與六四,中共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及「組織反革命集團罪」判獄8年,在1997年出獄。2004年籌辦六四紀念被當局以「涉嫌販賣毒品」被捕,1年後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入獄12年。

王東海(刑期:1989-1991)
六四時組織遊行,被控「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入獄2年。

劉曉波(刑期:2010-2021)
原為北京師範大學講師,「天安門絕食四君子」之一,及後被捕,一度被中共控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但因勸喻學生離場而獲免刑罰。2008年,起草《零八憲章》被中共逮捕,2010年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1年有期徒刑。

李旺陽(刑期:1989-2000、2001-2011)
成立「邵陽市工人聯合自治會」,號召工人罷工、遊行。6月9日被捕,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13年。出獄1年即再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10年。2011年出獄後接受香港媒體訪問,6月6日「被自殺」。

周勇軍(刑期:1989-1991、1998-2001、2010-2019)
1989年4月,周勇軍與另2名學生在人民大會堂跪交請願信。六四事件後被捕入獄2年,流亡美國。1998年潛回組織民主活動,旋即被捕,以偷越國境罪送到勞動集中營3年。2008年9月,母親病重,周勇軍輾轉購買馬來西亞假護照,在香港入境時被警方拘留,移交深圳。2010年,四川法院以「詐騙罪」判監9年。

李必豐(刑期:1989-1994、1998-2005、2012-2022)
1989年,控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監5年。1998年調查四川綿陽紡織工人罷工事件,當局以經濟罪名判監7年。2012年,當局再以「合同詐騙罪」判李必豐入獄12年,後改為10年。

劉賢斌(刑期:1992-1993、1999-2009、2011-2021)
參與六四,撰寫《反思中共歷史》,六四期間參與遊行、絕食、堵截軍車。六四後,與陳衛創辦《民主論壇》,長期受監視。1992年當局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2年6個月,93年提早獲釋。1999年與各地民主黨人商討組黨事宜,於北京被捕,同年8月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13年。2008年簽署《零八憲章》,發表《血與火的洗禮-我在一九八九》,2010年當局再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2011年罪成判監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