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最高檢檢察長:案件糾錯要敢於向社會公開承認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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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在四川代表團審議「兩高」工作報告時,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坦言,案件糾錯需要勇氣,並指糾錯不止是糾法院的錯,也包括檢察院的錯、公安的錯。他表示,要敢於向社會公開承認發生了錯誤。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圖為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左二、左三)在翻看法律文書。(資料圖片)

曹建明說,過去5年,一批冤錯案件得到糾正,人民群眾為之叫好,這方面人民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檢察院與法院之間也形成了合力,既包括檢察院發現冤錯案件,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抗訴,也包括法院發現了冤錯案件,向檢察院通報。

「這是要有一定勇氣的,要敢於向社會坦承我們發生了錯誤。」曹建明說,檢察院向法院提出的檢察建議或者抗訴,首先是糾自己的錯,「當時自己批捕、起訴錯了」;法院糾錯,則說明當年判錯了。

曹建明3月9日向全國人大報告工作時表示,五年來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得到糾正,檢察機關對受理申訴或辦案中發現18起重大冤錯案件,及時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法院均改判無罪。

曹建明曾表示,要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堅決防止刑訊逼供。(路透社)

此前,2015年審議「兩高」工作報告時,曹建明說,政法機關要敢於擔當、敢於糾錯,而且要敢於追責、深刻檢討,從長遠上建立起糾正冤假錯案的機制,一定不能為了自己的面子就不糾錯。

曹建明曾表示,沉痛的、血的教訓對檢察人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就是如何堅持把好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如何堅持疑罪從無的原則,堅決防止刑訊逼供,同時也要高度重視當事人、律師的意見。(中青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