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闡述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符合法理 理所當然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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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曾經提及到「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牢牢掌握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中央對香港、澳門全面管治權,深化內地和港澳地區交流合作,保持香港、澳門繁榮穩定」。其中的「牢牢掌握全面管治權」一說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甚至有認為中央將加強對港管治。
然而,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的官方微博「俠客島」今日(24日)發文指,中央對港澳地區擁全面管治權是符合法理,理所當然的。文章又指出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正正就是中央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所授予的。

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工作報告中三度談及香港。(美聯社)

「全面管治權」非十九大報告首創

「俠客島」的文章首先指出,「全面管治權」一詞並非十九大報告首創,早在2014年6月由國務院新聞辦所發表的香港「一國兩制」實施狀況白皮書,其中就明確指出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當中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文章引述香港大學副教授閻小駿指,這意味着中央擁有創制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釋法、修法的權力;又擁組建特區政權機關、監督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的立法和施政、以及向特區政府作出新的授權的權力;並有直接管理與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與香港防務的權力。

文章強調,中國作為單一制國家,國家主權優於各行政區劃存在,地方行政區並不具備主權特徵。各地方行使的權力(行政權、自治權等)並非地方固有,而是由中央根據憲法和法律授予。即使是「高度自治」的港澳地區也並不例外,其「高度自治權」恰恰是中央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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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曾經引起香港社會嘩然。(網上圖片)

香港主權治權不分割 鄧小平言論見端倪

對於在香港及國際上有觀點認為「一國兩制」就是「一國兩治」,北京只應管理屬於主權範圍內的外交與防務,其他所有特區的管理事宜都應該屬於「治權」範圍,完全應該由港人自行行使,中央政府不得干預。文章認為這是誤解,是經不起歷史和現實考驗的。

文中引述前中共領導人鄧小平1983年與英方談及香港前途問題時的說話,「英國想用主權來換治權是行不通的,希望(英方)不要在治權問題上糾纏」,又引述鄧小平在1987年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時的言論,「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如果中央把甚麽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比如1997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均顯示香港的主權與治權不可分割,這一直也是北京堅持的核心觀點。

文章再引述閻小駿的評論指,「香港歸根結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直轄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北京有完全的主權和治權;香港既不是受保護的『自治領土』,也不是獨立或半獨立、享受『次主權』的政治『異邦』。香港社會要尋求進一步的生存、發展和自治空間,就首先必須坦然接受這個最基本的政治現實」。

鄧小平在1987年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時曾表示,「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Getty Image)

人大釋法體現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

文章指出,回歸後香港社會有些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知存在「過高想像」,對高度自治權懷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文章批評他們膚淺虛偽。文中表示,香港歷經2003年的國家安全立法爭議、2010年的政改爭議和2012年的國民教育課爭議後,2014年的全面管治權論述,已有深刻的歷史淵源和與時俱進的時代背景。文章指出,如果抱着刻舟求劍的思維看「一國兩制」恐怕行不通,香港社會要尋求進一步生存、發展和自治的空間,首先就必須坦然接受這個最基本的政治現實。

而香港近年發生的佔中、旺角騷亂、候任議員宣誓時辱國等事件,文章認為這就應驗了鄧小平的說話,有勢力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因此中央當然要及時亮劍,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堅決遏制和打擊「港獨」勢力,當中背後所體現的就是「全面管治權」的力量。這是中央政府一以貫之的政治底線,也是已經成為現實的政治操作。

(俠客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