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5年處理逾8700宗申訴 約八成遭駁回 不足3%紀律聆訊

醫委會5年處理逾8700宗申訴 約八成遭駁回 不足3%紀律聆訊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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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過往積壓申訴個案,立法會於2018年通過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以提高處理申訴個案的效率。醫衞局長盧寵茂今(19日)回答議員口頭質詢,指過去5年醫委會已處理超過8,700宗申訴,平均處理時間為27個月,惟當中7,000宗被定為「瑣屑無聊」或申訴人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等而駁回,只有221宗、即不足3%須進行紀律聆訊。

醫務衞生局長盧寵茂。(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醫務衞生局長盧寵茂。(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立法會2018年通過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在醫委會下設立研訊小組進行研訊、增加業外人士參與研訊,並增加審裁員的人數,以提升處理申訴效率。立法會議員陳凱欣就修例後醫委會處理申訴的情況提問,醫務衞生局長盧寵茂今(19日)回覆指,修例後每年研訊的個案平均有48宗,比之前每年平均25宗,升幅達90%,而處理須紀律研訊個案的平均時間,亦由約6年縮減至平均約3.5年。

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料圖片 / 歐嘉樂攝)

完成處理申訴平均需時27個月 約14%一年內完成

盧寵茂表示,醫委會過去五年已完成處理超過8,700宗申訴,每年分別接獲的申訴個案由約500至超過3,000宗不等。由接獲申訴至完成處理,平均需時27個月,98%個案在4年內完成紀律程序。約34%申訴個案在兩至三年內完成處理,約25%一至兩年內完成,約23%三至四年內完成。一年內完成的只有約14%。其餘有162宗要4年以上完成。

7,000宗申訴被駁回 因瑣屑無聊、申訴人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

盧寵茂稱,當中約7,000宗申訴被初步偵訊委員會(偵委會)駁回,理由為屬瑣屑無聊,或申訴人未能提供進一步資料,約1,500宗被偵委會決定無須研訊小組進行研訊,3宗涉及醫生的身體及精神狀況而被轉介至健康事務委員會考慮。而須紀律研訊的申訴個案只有221宗,即不足3%。

截至2025年一月底,過去5年醫委會接獲並已轉交研訊小組處理的申訴 個案。(醫務衞生局)

截至今年一月底,2020至23年須紀律研訊的申訴個案之中,一共101宗已轉交研訊小組處理。其中涉及私人執業醫生有83宗,54宗完成研訊;涉及私人執業醫生有18宗,12宗完成研訊。至於2024年接獲的申訴個案,目前尚未有轉交研訊小組處理。

立法會議員。(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陳凱欣質疑不足4成於2年內獲處理 有個案花14年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指出,上屆政府表示修例後,可將每宗個案處理時間減至2年,惟過去幾年只有不足4成於2年內獲處理,更有個案花14年處理,「等極都未等到個研訊」,追問醫委會處理時間較長的個案數字及原因。

盧寵茂稱,現時處理個案的平均時間為27個月,已接近兩年目標。他又解釋,醫委會研訊與法庭審訊相似,需要不同專家證人及報告等,個別個案具複雜性,難以其作為準則。而過去5年完成的個案當中,有7宗處理時間為7年至8年,只有3宗超過10年。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表示,「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問政府會否採取行動改善制度。盧回應道,個別複雜例子不反映制度效率,又認為每個個案不同,難以定下完成時間,稱若要求醫委會就此定死線,與要求法庭定下時間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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