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女友淋通渠水 出獄數月再搖死親女 送貨員一手毀掉三口家

42歲送貨員劉佳坪,因為多番搖晃未足3歲的女兒梁雅思,令她腦部受創致死,陪審團今(20日)僅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兩小時,便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並會於下周三(26日)判刑。事實上,劉用暴力早有前科,他除了傷害女兒,亦曾向女友梁小欣淋通渠水,令她身體多處燒傷,要留醫1個月並被毀容。然而梁當時原諒了劉,亦沒有錄口供及出庭指證他,又為他寫求情信,劉最後只被輕判入獄20個月。惟他出獄後與女友及女兒團聚後僅兩個多月,女兒雅思亦死在他手中。
雅思未滿月發生淋腐液事件
庭上透露,被告劉佳坪(42歲)與女友梁小欣於2016年認識,不久後開始於賓館同居,梁懷孕期間曾搬到被告家。當時33歲的梁,在2017年7月29日誕下女兒雅思,同年8月12日,即雅思仍未滿月,梁便遭被告用通渠水淋受傷,梁因受傷無法照顧女兒,故雅思出生後不久,一直交寄養家庭照顧。
梁曾拒錄口供指證被告
被告在2019年於高等法院認淋腐液罪,梁當時拒絕錄取口供,又拒出庭指證被告,甚至不願提供最新的傷勢照片。然而梁至女兒的死的案件作供時,終首次在庭上披露被告向她淋潑通渠水的經過,亦訴說出她與被告一段毒性關係。
剛產子即被要求性交
梁稱當時剛誕下雅思不久,被告不相信她已經產下女兒,要檢查她的下體傷口,並要她性交。梁擔心傷口爆裂而避開被告,並搬到朋友家暫住,她甚至不攻到醫院探望女兒。數天後,她到醫院看雅思,在電梯大堂遇到被告,被告罵她:「你捨得嚟睇個女啦咩?」又摔破她向朋友借用的電話,並把她帶回賓館。數天後,梁又再在醫院遇到被告,被告捉著她的手帶她走,當晚便發生淋腐液事件。
凌晨4時被淋通渠水
梁稱當晚她與被告因感情的事吵架,被告問她:「你係咪唔想同我一齊,如果唔想,天光之後就各行各路。」梁反問:「係咪你都唔想一齊?如果你都唔想,咁大家算囉!」二人沉默入睡。凌晨4時許,被告從浴室拿通渠水潑向梁的腿部,二人糾纏之間,劉再奪去通渠水再潑向梁的身體,事件中二人均有受傷,並要送院治理。
被告對淋腐液坐牢一事耿耿於懷
被告在淋腐液的案件中只被判囚20個月,他在2020年4月獲釋,之後續與梁及雅思同住。但梁指被告對入獄一事耿耿於懷。有次梁拍打雅思嘴巴,被告稱要報警,並在發給梁的訊息說:「我宜家就係要報警,等你感受下畀最愛嘅人搵差人拉你係咩感受,等我可以還番一次畀你,我估個感覺都幾好受,隆重期待。」梁認為被告坐監的事報仇,梁又說:「佢覺得我累佢坐咗成年冤枉監,佢覺得佢淋我應該係唔使坐監嘅。」
梁被淋至毀容及身體多處有疤痕
梁又稱,她被淋通渠水後不但被毀容,全身更有4.5%的範圍皮層燒傷,包括四肢、背部等位置,她的右臉、左耳後、雙膝、左前臂和左肩亦留有疤痕。
被告強調淋腐液事件中也有受傷
被告自辯提及淋腐液的事時,承認他是蓄意傷害梁之餘,亦即補充說:「我都有受傷。」主控官不禁問,梁因他而受傷毀容,仍為他寫求情信,完全原諒了被告。主控問這是否可見梁深愛著被告。被告不是很同意,強調他在該案中已被裁決。
指梁父踢門拒道歉
主控續問被告是否曾承諾過會就淋通渠水的事向梁父道歉,被告稱梁留醫的第一天曾在升降機遇到梁父,已說過不好意思,主控官質疑一句「唔好意思」就是被告所稱的道歉,被告補充說,因為梁父曾踢門嚇他的女兒,他覺「憫憎」,所以不打算再向梁父道歉。
女兒跟母姓令被告不悅
梁作供時透露,她後來好不容易把雅思接回照顧,又指社工建議她為雅思改名時跟母姓梁,惟這也成了另一件令被告不悅的事。劉在自辯時曾提及,雅思出世紙上父親一欄未有填寫,他亦想雅思改跟他姓劉,並改名為「雅稀」,有一次他叫「雅稀」時女兒沒有回應,但叫「雅思」時就有回應,劉覺得生氣,甚至因此用力搖晃雅思。
嫁雞隨雞概念未離開被告
梁又指被告又常思疑梁有外遇,兩人常因此爭執,在她懷孕時已開始對她家暴,雅思出生後,有次梁欲拍攝被告責罵雅思的片段,結果遭被告用風扇襲擊,她並有在庭上展示遭被告所傷而留下的疤痕。
她形容被告脾氣暴躁,不講道理,但她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概念,當時又很喜歡被告,為想表示她很重視被告,故一直沒有離開他。
被告曾稱也想組織家庭
梁稱她與被告並無得到家人的支持,其父更指被告令她面目全非。被告要她開新電話卡以令她斷絕與家人聯絡。她懷孕時亦曾因無錢交租,最後要與被告在南丫島碼頭露宿,但她當時就是不理世俗眼光地堅持。她承認因怕女兒再被帶走,即使見被告虐待雅思亦沒有向社工求助。
被告自辯時有提過,梁懷孕時曾出走,他因擔心梁而四處尋她,他也真心想組織家庭。可惜這個家最終亦沒有完滿收場。
被告劉佳坪(42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20年7月29日在香港,謀殺梁雅思,被裁定謀殺罪成。
案件編號:HCCC 249/2018、HCCC61/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