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梁君彥:盼法院盡快裁決令立會回復運作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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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李彤茵攝)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釋法,當中表明立法會監誓人有責任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無效宣誓者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午會見記者,表示認同人大對《基本法》104條的解釋,以維護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及有助立法會議員依法宣誓,減少因宣誓而引起的爭議。梁君彥又期望法院盡快裁決,令立會回復正常運作。

被問到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是否仍是立法會候任議員、釋法會否影響劉小麗及羅冠聰的議員身份,梁君彥表示會等候及尊重法院裁判,認為先前關於宣誓的法例有含糊地方今次釋法時間適當,有助釐清宣誓問題。

對於釋法後監誓人權力倡否過大,梁君彥指任何監誓人都要按法例監誓,有客觀標準,相信任何監誓人會履行職責,亦要等候法院判決才再決定會否為梁、游監誓。至於如梁、游二人被取消議員資格,立法會秘書處會否追討薪金及津貼,梁君彥同樣稱會根據判決再決定追討事宜。

人大通過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列明不真誠不莊重的宣誓即喪失就職資格;監誓人有責任確保宣誓合法進行,不得為無效宣誓者重新安排宣誓;如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在宣誓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