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過勞】增加勞工談判底氣 打破盲目吃苦迷思
除了前文提到的過勞定義釐定、相關措施的立法外,社會薪酬結構改善和觀念的革新,也是杜絕過勞的重要因素。此文章為《拒絕過勞》系列報道文章三之三
增加拒絕過勞的底氣
薪酬的結構、釐定標準和實際購買力決定了僱員在勞動市場的談判能力。當僱員談判能力薄弱時,就難以拒絕企業延長工作時間的要求,甚至可能主動超時工作,以健康換金錢,增加引發過勞死悲劇的風險。有研究發現,由於德國企業職位間的薪酬差距較小,因此健康的工資結構令德國員工的工作時間普遍較短。研究還指出,由於美國薪酬釐定的標準較重視工時,工時對僱員的工資收入及晉升影響較大,所以美國的員工不僅工作時間長,工作強度也較大。
從這三項準則審視香港,會發現香港勞工薪酬市場極不健康。加班已變成香港職場文化,不加班的員工被視為不夠努力。且香港工資結構極不平衡,比如《香港01》早前多次提過的社福界「整筆過撥款制」導致的薪酬不公。該制生效後,新老社工的薪酬可以相差兩倍甚至更多,更與原屬同一薪酬系統的中小學教師的收入相差萬里。最近香港教育大學以遠低於薪酬中位數的12,000元薪資聘請研究助理的新聞,更是令眾多欲走學術道路的求職者心寒。可見香港不同行業、不同職位、甚至不同入職年份的工資差距甚大,許多員工在此勞工市場上議價能力薄弱,難以拒絕不合理的工作量分配、超時工作的要求等等。
不幸的是,香港大部份勞工還面臨高物價、購買力低的困境。德意志銀行研究部5月發表的《2019全球物價報告》,香港稅後人均月薪只排第27位。房租卻排名全球第一。同時,諸如飲食、健身等花費同樣名列前茅。以至綜合來看,香港總體生活質素排名只排44,處於世界中下水平。購買力不足的薪酬水平進一步降低了僱員拒絕僱主不合理要求的能力,甚至將他們推向自願「過勞」工作的深淵。比如香港和美國臨時演員薪酬的天壤之別則造就了兩地臨時演員不同的命運。
今年1月,64歲臨時演員劉何志結束他生前最後一場凌晨4時收工的演出後,疑因過度勞累猝死於尖沙咀麼地道。他的朋友敘述「一日24小時佢都可以開工」,不僅做臨時演員,更為了生計奔波於其他不同的散工。可以說劉何志的悲劇正是香港薪酬市場病態的縮影。香港臨時演員的時薪只停留在政府勞工法例規定的34.5元。然而在美國,臨時演員一天薪酬為174美金(約1,360港元),並連續三年每年加薪2.5%,且有服裝、道具和用餐等津貼,或提供用餐、雨中拍攝額外薪酬等等不同的補助。合理薪酬避免了臨時演員疲於奔命。
因此,要切實保障勞工權益,一方面需要加強工會維權力量,支持工會參與協調勞動關係,保證工會的經費獨立,監督機制,以提高僱員的議價能力;另一方面,政府需制定足夠的政策支持,降低僱員對企業的依賴性,比如合理的失業保障,良好的生活福利,完善的社會保障等,使僱主和僱員之間的地位和力量對比基本保持平衡。如此,才能構建更健康合理的勞工薪酬市場,盡可能避免僱員捲入「過勞」的漩渦。
打破思想上對過勞的迷信
當然,除了外部法律和勞工市場的完善,社會的思想也需正確看待過勞。香港社會不單奉行資本主義,更推崇新自由主義。在這種思想下,極容易只重視生產力而忽視了人本身,讓員工陷入過勞險境。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想要出人頭地,就必經一番徹骨寒」—這些「金科玉律」背後,是老一輩的獅子山精神:靠勤勞白手發家致富。但如今它們成為資本家用來包裝過勞炮彈的糖衣,很容易讓人迷失其中。我們必須小心區分,在工作上吃的苦是否得到了合理的回報,是否已經危及身心的健康。同時我們更應思考,時過境遷,這份信念是否依然適用?當代社會的階級壁壘愈來愈堅固,年輕人白手起家的機會愈來愈低。如果上面所述的結構性問題、環境問題不能夠改變,那麼年輕人的努力只會導致無謂的過勞。與其埋頭推車,我們更應抬頭看路,選對方向,讓努力得到應有的回報。香港政府及各界着手改善常遭詬病的落後社會結構,構建薪酬合理的勞工市場,完善勞工保障的法律環境,勢在必行。
上文節錄自第168期《香港01》周報(2019年6月24日)《 為誰辛苦為誰忙 打擊職場過勞 法律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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