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李家超簽署《條例》 3.23刊憲正式生效:不負中央所託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於周六(23日)刊憲生效,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五(22日)簽署條例。
李家超說,條例將於周六生效,「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標誌着香港特別行政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他又指完成23條立法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李家超說,條例帶來社會安全,有了安全,才有穩定;有了穩定,才有繁榮。他指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被衝擊。因此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更吸引投資。
李家超補充指,保護人權和自由的原則已經清楚明確的寫入法律條文當中,說明《條例》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提及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依法獲得保障。《條例》亦說明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
李家超表示,修例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確保維護國家安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特區政府會落實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責任和工作,並持續做好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讓大家更了解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和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性。
修例周六正式生效,李家超說:「從明天(周六)起,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特區政府會繼續帶領香港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共同創造更璀璨、更豐盛的未來。」
23條立法|澳洲、台灣旅遊警示 特區政府譴責危言聳聽、散播恐懼23條立法|明刊憲生效 鄧炳強:盡快評估 對潛逃者實施新例限制23條立法|再解附例 湯家驊:違附例是違規 不會視作違國安法23條|為呼應「23」拖至3.23生效違緊急原則?陳勇:擺酒要擇吉日23條立法|陳國基形容香港未來像花卉燦爛 西方抹黑只想破壞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