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馬地90年大宅、元朗廈村新圍圍門 擬列二級歷史建築

撰文:徐嘉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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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諮詢委員會將會在下周四﹝12月6日﹞開會。古物古蹟辦事處向委員會提交文件,稱獨立歷史建築評審小組已完成評級工作,建議將最少有119年歷的元朗廈村新圍圍門,及近90年歷史的跑馬地毓秀街17號,列為二級歷史建築;而粉嶺和合石村羅氏宗祠,則建議列入三級歷史建築。

毓秀街17號大宅﹝右﹞約在1930年興建,獲小組建議列入二級歷史建築,毗連的15號大宅﹝左﹞則在2009年獲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物。﹝Google Map截圖﹞

根據會議文件顯示,灣仔跑馬地毓秀街17號大宅在1929至1932年興建,小組建議列入二級歷史建築。同一條街上,毓秀街15號及11號大宅亦分別在2009年及2010年,獲評為二級及三級歷史建築物,兩座大宅同樣在1930年代興建。

同樣建議列入二級歷史建築的元朗廈村新圍圍門,則在1899年前興建;而1930年興建的粉嶺和合石村羅氏宗祠,則建議列入三級歷史建築。

古蹟辦表示,古諮會成員提出意見後,會按既定程序把項目的擬議評級及文物評估報告,上載古諮會的網站,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古蹟辦會將收到的意見向委員匯報,在確認評級前再作考慮。

毓秀街11號在2010年被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目前為F11攝影博物館,館主是相機收藏家蘇彰德。﹝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另外,古諮會在2009年建議把荷李活道20號、深水埗元州街75號及元朗崇正新村75號,評為三級歷史建築,但三幢建築物的業主在公眾諮詢期間提出反對。古諮會將會在會議上討論是否確認評級。

根據古諮會定義,二級歷史建築為具特別價值而須有選擇性地予以保存的建築物;而三級歷史建築則為具若干價值,並宜於以某種形式予以保存的建築物;如保存並不可行則可以考慮其他方法。而評級制度屬行政性質,不影響建築物的業權、用途、管理及發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