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閘蟹.有片】內地供港批文未出 大閘蟹走私到港全程直擊
自9月踏入蟹季以來,內地至今尚未就大閘蟹供港發出批文,本港亦只有少量商舖以迂迴的方式,將自內地出口至其他國家的大閘蟹,運到香港出售,不過,坊間仍有人以「自己方法」,將大閘蟹自深圳經羅湖口岸,運抵香港。《香港01》接獲投訴,近日有「水貨兵團」疑似由羅湖走私大閘蟹到粉嶺港鐵站散貨,記者連日來追訪,直擊水貨客手持大量「蟹貨」過關,猶如「攞正牌」通行無阻,各人更肆無忌憚高談濶談走私過程。
「我怕咩?又唔係運毒品、槍械,你怕就放低(貨物)、向前行,使怕佢?過關係講彩數!」大閘蟹季節殺到,但本港至今仍未取得內地大閘蟹供港批文,於是,一批又一批水貨客,公然從羅湖走私大閘蟹到港,水貨客更肆無忌憚地在粉嶺港鐵站外高談濶論。
「大閘蟹咁易過關,大把大閘蟹你唔去拉?今天拉到你死都重有得拉,你做咩唔去拉?」《香港01》社區組連日追訪,發現水貨客走私大閘蟹猶如「攞正牌」,採訪當日,更親耳聽到各人在粉嶺港鐵站外高談闊論。
居深圳的港人陳先生(化名)向《香港01》稱,由於經常來往中港兩地上班,熟知每日水貨客的運作。他透露,最近兩、三個月,每天早上6時半到7時,目擊一群年老的水貨客,將一箱箱的大閘蟹從羅湖口岸運送到粉嶺站交收。據知每帶一箱貨,可獲40元。一般每人帶2箱,箱上寫有「100隻」的字樣,貨物先集中放置粉嶺站外,由客貨車運走,每次至少有20箱。換言之,每次「蟹運」數量達2000隻蟹。而載有大閘蟹的貨物多以黑色膠袋或紅白藍膠袋包裹,發出濃烈臭味。
他指,水貨客運送過程非常迅速,多次在羅湖口岸大樓3樓目睹,當水貨客用手拉車載好「蟹貨」,就會馬上拉走,然後過關到香港。過程中,只有零星的水貨客被香港檢役人員截到,並要求將蟹退回深圳,「但並無沒收」陳先生說。
為了解實況,《香港01》連日來在羅湖口岸和粉嶺站視察,更直擊整個「蟹貨」運輸過程。
早上6時許,記者於羅湖港鐵站已見到十多名年長的水貨客聚集,每人都有一架手推車「如箭在弦」。臨近6時半通關時間,他們跑向出入境關口排隊等候。一開閘門,他們就奔跑趕過關。
記者急步緊隨這班水貨客,一直去到羅湖口岸大樓3樓的交通大樓停車場,附近有不少的士、私家車和貨車上落客。記者發現,交通大樓停車場如同「散貨場」,數十箱貨物霸佔了部份候車位置,十多米的候車區放滿了等候被人送過關的水貨。
這時,水貨客接獲疑似頭目分配後,隨即純熟地收拾貨品。期間,記者亦親眼看到有內地人上前交貨,而在場、負責打點的人則交錢接貨,並將貨放上手推車。
在這裡等候被「走私」到香港的貨品,可謂五花八門,包括蔬菜和肉丸,全部由發泡膠箱裝載。當中,記者發現一袋袋用黑色膠袋包裹著的疑似大閘蟹,走行去更聞到濃烈的腥臭味。此時,有人隨即將該些貨物再放入紅白藍膠袋內。記者跟隨其中幾位水貨客過關,全程都沒有海關人員阻截,不消一會便順利過關,雖然拎著一大袋貨物,但卻未有被要求過X光機。
記者跟隨他們一行人乘坐港鐵回港,他們更肆無忌憚高談濶論,承認已多次帶大閘蟹過關,每箱蟹收取數十元至150元不等,更分享過關經歷:「今日有一個人拉大閘蟹,我掩護他,海關即刻發火喝止,他就馬上走。」
早上近7時,粉嶺港鐵站外開始出現幾輛電召客貨車,停泊在其中一個出口外,部分在羅湖站取得了貨物的水貨客在此站下車後,拉着手推車到該出口,將一包包、一箱箱的貨物堆疊在直通車站旁。其中一個客貨車司機見狀,上前問了句:「係唔係X太嘅貨?」一名水貨客回以肯定答案後,司機馬上幫忙整理貨物,手法熟練。
每當有水貨客將貨物推至客貨車旁,司機都會稍稍打開檢查,確認貨物後,再放到車上。記者在此時,便親眼見到一名水貨客,從紅白藍袋中取出一個黑色膠袋,而袋中更露出了綠色網。在網內的,正是一隻隻發出腥臭味的活蟹。記者一直從旁觀察,發現該名司機與近10名水貨客交收了10多包貨物後,便開車離開。
在現場所見,水貨兵團源源不絕,貨物除了被黑色膠袋包裹,部分則被裝入大型發泡膠箱內。箱面寫上深圳發貨人及香港收貨人的聯絡資料。貨物的交收,全部以現金交易。記者便親眼目擊有人向水貨客發放$120。收錢後,部份水貨客不急於離開,反而在一旁的石壆休息、聊天,期間有人更分享過關經歷:「我怕咩?又唔係運毒品、槍械,你怕就放低(貨物)、向前行,使怕佢?過關係講彩數!」
另一名女性水貨客則在旁回應:「大閘蟹咁易過關,大把大閘蟹你唔去拉?今天拉到你死都重有得拉,你做咩唔去拉?」
這班水貨客猶如「攞正牌」般走私大量大閘蟹,有可能觸犯本港法例,隨時被判監兼罰款。海關亦回覆《香港01》稱,在清關過程中,若發現有抵港旅客携帶懷疑非自用的水產入境,海關會將個案轉介予相關部門跟進。
海關與食物環境衞生署去年10月於聯合行動期間,在落馬洲管制站檢獲6箱438隻懷疑走私大閘蟹,估計市值約3萬元,並拘捕一名31歲男司機。海關指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食環署指,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宜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對於水貨客以「螞蟻搬家」的形式搬運大閘蟹過關,有可能以「自用」作藉口,避過法網,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雖「自用」字眼有可能成為法例漏洞,但他強調,海關人員執法時仍需視乎水貨客攜帶大閘蟹的數量規模及過關頻密次數,進行執法,如「8至10隻無問題,但你帶100隻、200隻就很難講過去,明顯是走私行為。就算他稱是送給人,亦不符合自用原則」。
本港至今仍未取得內地大閘蟹供港批文,而一岸之隔的深圳卻是滿街滿市的大閘蟹,《香港01》記者親身到深圳的東門海鮮市場直擊,負責人更拍心口保證可以將大閘蟹從深圳直送到香港,更聲稱不少港人北上購買40元一隻4両重的走私大閘蟹,詳情留意下一則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