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社協促規管涵蓋床位、訂明安置 劏房戶冀租金不高於現時
施政報告提出立法規管劏房,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10日)舉辦申訴會,指出輪候公屋者中不少是單身人士,提醒政府「唔好諗得咁簡單,(覺得)啲人會自動上樓。」促政府為受規管影響的租戶提供明確的安置政策。社協亦指出,相關規管應涵蓋籠屋、板間房這類床位。
有居於不足40呎劏房的八旬老翁表明最關注安置,期望政府能夠提供不高於現時租金水平的單位供搬遷,又指「總之有地方可以擺得張床,我瞓得落嘅,我就多謝政府㗎啦」。有住床位住戶也批評,政策未照顧到床位住客,期望政府能加速安置、多興建公屋予基層人士入住。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指,現時有約九萬名單身人士、數千名新移民正排隊申請輪候公屋,而這十萬人的輪候時間隨時達10年,她提醒:「政府唔好諗得咁簡單,(覺得)啲人會自動上樓」。
《 香港01》早前曾報道,已有劏房業主提早改裝,租戶因而需要遷出,另覓住處,施麗珊指,就這類「迫遷」情況,目前為止收到一至兩宗求助個案,但更多的是租戶反映不知業主會如何反應。她續指,很多包租均稱租約完結後會選擇退場,預計會陸續收到租戶被迫遷的消息。
施麗珊也提到,政府規管劏房應制定人均面積,建議簡樸房以8平方米作一人基準,後每個人加5.5平方米,以確保最低居住面積合乎人道。
年過80歲老翁居不足40呎劏房 冀政府提供租金相約地方作安置
年過80歲的黃伯三年前退休,在深水埗區一間不足40呎的劏房,月租2890元,其租約今年8月完約,被業主告知不獲續租。他無奈下向社協求助,方知道租管下租客有租住權保障,經交涉後獲續租,業主卻對他表示是「人情上畀多次機會你啦。」
黃伯正輪候公屋約兩年,經歷業主拒續租時,他曾透過施麗珊找尋其他住處,惟找到的住處位於元朗,且交通十分不便,「坐架的士搵咗半日都搵唔到」,遂放棄居於該處。
未來兩年,黃伯仍會居於不足40呎劏房,他說期望政府能夠提供不高於現時租金水平的安置地方,「總之有地方可以擺得張床,我瞓得落嘅,我就多謝政府㗎啦」。
上月公布的施政報告提出立法規管劏房,訂出最低標準,包括要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等,經認證的合規劏房將以「簡樸房」之名合法出租,相關政策並不涵蓋籠屋、板間房這類床位。
居住床位約九年半、已輪候公屋三年多的方先生在會上也批評,政策未照顧到床位住戶。他現時以月租2700元,於油麻地租住床位,一個800呎的單位,劃出35個床位,全屋人要共用3個廁所。住在床位,木蝨叮咬已是常事,方先生說更見過有人打架、室友吸食大麻及死亡等事件。他續指,期望政府能加速安置、多興建公屋予基層人士入住。
未來如何安置劏房戶?
就立法規管劏房的政策,坊間均關注相應的安置措施,據房屋局回應傳媒查詢時的說法,為避免日後受執法行動影響的劏房戶流離失所,政府會按需要協助劏房戶在私人市場上尋找其他租盤搬遷,亦會靈活調配其他房屋資源,例如過渡性房屋、臨時收容中心、中轉房屋等,為有需要住戶暫時提供安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