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業主迫遷租客徬徨 鄭泳舜倡多管齊下助劏房住戶遷新單位

撰文: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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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劣質劏房的工作持續進行,《2024年施政報告》將合資格劏房定義為「簡樸房」,標準包括不少於8平方米、有窗、有廁所等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今日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簡樸房」的標準尚未進入立法進程,因此並未完全敲定,如有業主以合規為由逼迫租客搬遷,實屬藉口。

如何解決劏房租客迫遷?鄭泳舜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差餉物業估價署設專責隊處理租客投訴個案,申請過渡性房屋或公屋,以及社工協助「搵新房」等。

「簡樸房」規格未成定數

鄭泳舜表示,有賴十幾年的區議員經歷,他切身感受到很多劏房的環境十分惡劣,希望今次可以透過立法改善居住環境。「最終目標都係居民住得合適安全」,惟他又提醒,「簡樸房」的標準可能並非最終版本。

昨日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指,會於今年12月至明年2月,就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展開諮詢,爭取2025年完成立法工作。這意味「簡樸房」的「不少於8平米、有窗、有廁所」標準尚未訂立,可能仍有變數。鄭泳舜據此提醒,如有業主現階段以改建為由趕走劏房租客,「其實是一個藉口」。

倡差估署設專責隊 協助被迫遷劏房租客

不過,對於居住在不符合標準的劏房租客來說,最擔憂被業主迫遷。早前《香港01》就有報道,位於旺角唐樓的一個588平方呎單位,以往被劏出7戶,當中包括4間40平方呎的劏房。業主已經決定收回改造,有40平方呎房的原租客正物色新居所。

昨日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指,劏房租客受租管條例保障,如受業主迫遷,可聯絡差餉物業估價署,同時局方同署方會加大執法、檢控力度。

鄭泳舜對此表示贊同,並建議署方可成立專責隊伍協助劏房租客,「署方隊伍龐大,甚至有退休警員,相信可以幫到手」。他又指,政府亦需思考如何保護投訴的劏房租客。

「軟迫遷」何解?

何永賢所指《條例》,是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IVA部,2022年1月22日正式生效,其中列明租客先享有為期兩年的「首期租賃」固定租賃期,及後並可優先續租為期兩年的「次期租賃」,即所謂「兩年生約兩年死約」,且在四年的租賃期間,業主不能加租及遷出租客。

第一個四年期已經踏入後兩年「生約」範圍,如果有業主「軟迫遷」,即不再續約,租客又能怎麼辦?鄭泳舜表示暫未接獲相關投訴,不過建議政府多加了解。他又建議,租客如被迫遷,可以嘗試尋找符合資格的新劏房居住,亦可考慮過渡性房屋及公屋。同時,「社區客廳」的社工、關愛隊也應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