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原址換地 地政總署公布申請限期等內容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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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今日(1日)就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內指定用地邀請原址換地申請,發出作業備考,於署方網站列明可供申請的用地位置、申請準則及條件、以及申請限期等。這次換地申請涵蓋新發展區第二期發展,以及餘下發展範圍內現時可供申請的用地。
第二期發展範圍內的換地申請截止日期為4月30日,而接納具約束力的基本條款建議包括補地價金額的期限,則為明年3月31日。新發展區餘下發展範圍的申請截止日期,以及接納具約束力的基本條款建議(包括補地價金額)的期限,將會另行公布。
申請人可選擇以標準金額補地價,作為傳統逐個個案估價的另一選項,適用的標準金額水平將於今年稍後時間公布。假如申請未能於訂明期限前完成處理,政府會開展收地程序,以推進新發展區的發展。
今次換地申請範圍包括:新發展區內規劃作私營住宅(約7.1公頃)、商業(約17.7公頃)和商住混合發展的部份用地(約4.4公頃),亦包括部份現代產業用地(約15.6公頃),主要用作物流倉儲等用途。此外,有關促成已擁有發展用地內九成或以上私人土地的土地業權人作統一發展的措施,亦適用於是次換地申請。
全面發展後,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將提供約66,700個住宅單位以容納約18.39萬人,為各種工商業用途提供共約640萬平方米樓面總面積,創造約15萬個就業機會。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一直推動結合市場力量發展北部都會區,在傳統收地發展外,希望有更多選項,包括不同類別原址換地﹑片區模式發展等,讓政府在發展北部都會區時有更多工具選項,加快發展速度,亦有助政府的現金流。
劉國勳支持政府作新嘗試,申請後仍要選擇以標準金額或傳統議價的模式,價錢有待政府公布。他期望可多向持分者解說,以順利推展,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令土地發展達到「提量、提速、提效、提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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