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啟剛|場地不足成文旅發展絆腳石 從上海新演藝空間中反思求變
近期連場演唱會及藝文表演節目,吸引了不少內地和海外觀眾來港,感受香港的人文美景,亦為酒店及餐飲等多個行業帶來經濟效益,激發港府銳意開拓文旅市場,積極推動文創產業。然而,本港的演出場地和配套設施不足,又缺乏發展藝文場地政策,或鼓勵民辦場地等計劃,恐成為窒礙文旅經濟發展的關鍵。其實香港不能再坐以待斃,務必反思求變,尤其上海近年在發展新演藝空間下,帶動全城文旅消費熱潮,絕對值得香港借鏡。
來稿作者:霍啟剛
要發展藝術文化或盛事經濟,必須有不同類型的場地配合,例如日本東京有只能容納數十人的小型棟篤笑表演場地,也有容納逾5萬人的東京巨蛋演唱會地標;反觀香港的大型、中型及小型場地卻十分匱乏。隨着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最後營運至6月30日,香港大球場亦改建在即,令本港可舉行活動賽事及表演的場地又減少兩個;預計明年才啟用的啟德體育園,雖可容納多達5萬名觀眾,惟鄰近交通配套和餐飲設施不足等問題仍未解決。
發展藝文需開拓新空間
空間是發展文化藝術重要的基礎。現時本港大部份演出場地都是由康文署管理,對場地租用須採取公平分配原則。過去,無論是香港本地劇團或希望到港展覽的內地、海外團體,擬申請演出場館,往往因香港場地預約爆滿而苦惱。甚或無緣舉行,這無疑影響了文化藝術在港落地,不利香港鞏固「盛事之都」的定位。
作為國際大都會,除了政府經營場地外,亦應鼓勵企業等民辦非牟利藝術場地,又或推行商業演出的藝文場地的政策和誘因,讓不同團體去申請;或是鼓勵商場設置展覽空間,定期與不同藝術家合作展出作品。例如韓國首爾的文化藝術之街大學路,在首爾大學校遷校之後逐漸轉型為各式小劇場,匯聚了話劇、音樂劇、音樂等各類演出及相應的商圈。近月,香港尖沙咀柏麗購物大道進駐了夾公仔鋪和特賣場,這裡值得考慮能否打造成香港的大學路,與尖沙咀和西九文化區的各種文化設施產生集聚效應,把整個區域變成世界知名的文化地標。
另一例子是知名的愛丁堡國際藝穗節,在去年,藝術節不足一個月內上演了來自67個國家的3553個劇目,必然需要足夠多的場地,因此在藝術節期間,市政府也會允許和鼓勵很多酒吧、學校禮堂及各種類的公共空間都會改裝成演出場館,場地向愛丁堡藝穗節協會登記後向演出團體開放。參考這一經驗,港府是否可以考慮有更加靈活的政策和誘因,在特定的時間釋放商界和民間力量,為演出爭取更多場地。
上海疫情下推行舊建築轉型新劇場 帶旺社區消費
筆者早前到上海拜會了文旅官員和多位演藝場地負責人。在上海亞洲大廈星空間的創始人阮豪帶領下,參觀了亞洲大廈、世茂廣場及第一百貨的演藝新空間。有別於我們印象中的傳統劇場,這些「新空間」在疫情期間,從舊式辦公大樓或人流大減的購物中心,改建轉型為小型劇場,通常只有一百至幾百個座位,以作為替專業劇場的補充定位,吸引年輕人蜂擁而至,帶動了附近商戶的消費,讓整個社區聚集人氣、重新活力起來。
新的空間設置也催生了新的內容、觀演體驗和行業模式,從最初引進外國劇目版權,到不斷發展出各種題材、更具本土特色的原創戲劇作品,部份作品版權甚至可以通過各種合作模式在其他地區的劇場上演,成為輸出文化的途徑。同時,接連的演出及不斷更換的演員陣容,也為新一代提供更多磨練機會,在演藝路途上累積經驗和粉絲觀眾。
新空間的成功,離不開當地政策「開綠燈」。2017年上海《文創五十條》明確提出每年目標達到4萬場演出,新演藝空間的崛起,無疑成為重要力量;另為了鼓勵小劇場的發展,根據2019年上海演出行業協會發布的《上海市演藝新空間運營標準》,商業綜合體、辦公樓宇、產業園區、旅遊景點、遊艇、改造好的老廠房等城市空間,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可轉型成為新型演出場所。
上海推政策發展藝文 值得香港借鏡求變
回看香港,我們如何以適當的放寬和管理開拓新空間?本地也有不少有心人曾經作出嘗試,例如「爆炸戲棚」創作的音樂劇《我們的青春日誌》,在150個座位的小劇場至今上演近500場,證明本地有創作的條件及相應的觀眾容量。然而,政府能否推出針對性政策條件,或善用已有的設施、或鼓勵商界釋放更多空間給文化團體,為文化行業提供條件發展。例如會否在剛改組的文創產業發展處加入新的職能,為有意開拓空間的團體找尋合適地方,並為他們對接各個政府部門,解決申請牌照上的種種疑難?上海新藝文空間的成功,足以讓香港參考和借鏡,我們亦應善用粵港澳大灣區8,600萬觀眾的人口紅利及一小時生活圈優勢,開發更多文化相關的「一程多站」資源,把大灣區整個文化產業做大做強。
另外,筆者的上海之行還拜訪了上海負責相關事務的官員,聽他分享了上海的文化旅遊發展經驗,應多與城市公共空間、商業空間融合和聯動,把人流變成消費。上海目前有近400間博物館、美術館和劇院,最近兩年仍在積極策劃「美術新空間」,可讓遊客來「一條龍」觀觀展覽、文博、戲劇、演唱會等文化魅力之旅。
筆者亦非常認同他所分享:「政府不是運動員,而是教練和裁判。」文化藝術的發展要尊重藝術的規律、國際管理和市場規則,政府並非要直接干涉市場的運作,更應該站在引導和規則制定的角度創造生態,為行業發展提供有利的制度上的創新和突破,之後通過演出行業制定規則和管理。創意香港已經在今年6月14日改組為文創產業發展處,早前政府方面曾表示文創產業發展處不論從規模和注資金額均不適宜與韓國文化產業振興院作比較。但筆者也希望特區政府從部門的營運過程中,定期總結法規所帶來的限制,探討如何「拆牆鬆綁」,為文化產業提供更多成長空間。
滬港兩地有很多相通之處,都是國家文化經濟雙循環的重要支點,同為國際化大都市的香港,目前需要突破發展文化產業的掣肘,以及強化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在很多政策制訂上也可以參考上海的思維方向,為行業創造有利發展的市場生態。當然,香港本地場地和觀眾有限,我們更應該放眼粵港澳大灣區,和內地很多場館、藝術家等行業領域進行互動。2020年底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其中提及「建設港澳演藝機構內地後勤服務基地」等多個目標,筆者建議政府盡快與廣東省政府協調,落實規劃中提到的各項目標,從共同舉辦活動到打通文化藝術的合作機制,為推動大灣區文化產業發展走出重要一步。
作者霍啟剛是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香港藝術發展局主席。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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