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屋漏偏逢連夜雨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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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青山醫院一間病房的石屎掉落病床。

今年2月18日,聯合醫院的手術燈掉落,擊傷麻醉助理。

3月1日,屯門醫院的病人扶抱吊機路軌的部件外殼掉落。

3月8日,葵涌醫院L座的診症室天花倒塌。

最近公立醫院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不知道這是否耐人尋味,但肯定是禍不單行。

涉及石屎剝落的青山醫院和葵涌醫院,分別在2006年完成重建以及2018年完成翻新,同樣在2021年進行了定期樓宇勘察,通過安全檢查。醫管局七個聯網的勘探工作全部由富士達建築負責,合約在今年11月到期。

至於出事的醫療設備,聯合醫院的手術燈在2015年起使用,去年做過保養工作,由承辦商Getinge負責。屯門醫院的病人扶抱吊機路軌,也是去年完成檢查,負責的是通用電器。

按照道理,石屎或者儀器掉落的事情不應該出現。

但事情就是發生了。醫管局認為承辦商要負上責任,致歉,並成立了委員會檢視醫療儀器及設施保養維修事宜。

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同樣認為是承辦商的責任。例如手術燈事件,他說「供應商和維修保養承辦商的責任是最大」,對於事故一再發生,局長認為「醫管局會繼續跟進,會責成承辦商處理」。

葵涌醫院懷疑發生冧天花事件。(馬耀文攝)

然而,醫管局以至醫務衛生局不會沒有責任。正如港鐵工程偷工減料,除了承建商有錯之外,港鐵本身也要負上監管不力的責任。同樣,醫院儀器或設施的保養不足,醫管局是否過度依賴承辦商,而沒有足夠的檢查或監督機制?而醫務衛生局作為醫管局的監察人,對事情同樣有責任。現任副局長在加入政府之前是醫管局高層,對醫管局的不足之處應該有所掌握。

至於事故一再由傳媒揭發,醫管局表示相關醫院有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AIRS)通報。道理上,只要第一時間作了內部通知,儀器或設施可能引起的安全風險便會得到管理。但哪些事件要對外公布,什麼時間內才叫合理,既是社會大眾的觀感問題,也可能影響市民對公立醫院的信任程度。

盧局長之前表示已要求醫管局就危機管理和信息公布的流程作出改善建議,醫管局則表示成立了專家委員會進行檢討,一切就如香港一貫做法。發生什麼事故,通常先成立個專家小組或者委員會,檢討一番才再寫份報告。找專家、走程序不是問題,甚至是好事,但相關官員或者局方作為負責人,對於原則問題可以先有基本交代,對檢討報告也要給出期限。醫管局希望委員會三個月有報告,那麼盧寵茂又期望何時收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