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倡議|明確KPI發展體育 跨局合作且配合創科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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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盃周日(20日)開鑼,雖然不如去年東京奧運般可見香港運動員的身影,但此四年一度之盛事定必也會再次在社會掀起一番足球甚至熱潮。

上月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的《施政報告》中,亦將「推動體育發展」列作建設「健康活力香港」內容之一,政策包括推出「體育及康樂設施十年發展藍圖」、優化「M」品牌計劃、加強推廣城市運動、檢討全港運動會的形式和項目、支持本地球會參與更多大型賽事,以及推行為期五年的「殘疾運動員就業及教育先導計劃」等。政府能否把握世界盃熱潮,提速發展香港體育?

細看《施政報告》不少相關項目,其實是延續既有的做法或安排,例如「體育及康樂設施十年發展藍圖」是往屆政府「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翻版,而且打算發展的設施總數還由五年間26項減為十年間31項。另一方面,適逢港府首任體育專員楊德強任期於月初結束,他接受傳媒專訪時直指體制中人鮮少認識體育問題,連當局嘗試內部招聘其繼任人選都不成功,因此希望有退役運動員能夠加入政府工作改變局面。由此可見,港府一邊必須改變傳統固定觀念,一邊又得拿出更多積極措施,這樣才有望能做出成績。

各區康體設施應達規劃標準

首先,針對普及化、盛事化、精英化、專業化、產業化五大方向,港府應為發展它們設置一系列的明確指標。在《施政報告》設置的指定項目指標裏,跟體育相關者有「十年發展藍圖」31個工程項目、每年向8,000人推廣城市運動與透過「M」品牌計劃支持十項大型賽事。它們本身未必跟大方向直接相關,譬如增建康體設施理應要求各區設施達到《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標準,或者審視使用人次上升幅度,才能切實反映普及化的成績。當然制訂指標後須盡力做到,像早前當局回應議員諮詢時竟已預計來年大型賽事僅得九項,客觀來看等同「打定輸數」,預先表示可能無法滿足其中一項指標。

其次,對於體育發展相關事宜要統籌好跨局合作,盡力提供「一站式」的服務。本屆政府進行架構重組、首設文體旅局,原意是想透過專局接管相關職能、加強推動體育發展,然而正如體演文出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指出,目前新局優勢尚未展現出來,部門之間各自為政情況依舊多見。就拿過去數月間越野跑步總會等團體申辦賽事來說,文體旅局不僅沒有提供充足支援,反而與醫務衛生局相互卸責。考慮到推動體育發展無可避免未來要建造設施、舉行活動,它們自然接觸到發展局、民青局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等其他部門負責政策範疇,若不打破政出多門所構成的障礙,必定拖慢整個工作步伐。

科創有助產業化 盛事可裨益經濟

此外,現代體育發展不能回避與科技創新的合作,而港府在這一點上應盡快作正面表應。國務院去年發表《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其中兩節便分別要求「提升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水準,落實國民體質監測、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制度」與「壯大全民健身人才隊伍,創新全民健身人才培養模式,發揮互聯網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訓中的作用」,讓推進科技與體育發展發生有機聯繫。反觀港府近年儘管也多番表示過要推進科技、體育發展,可是兩者的相關政策與成果始終卻未可以相得益彰,主事官員應該設法讓它們產生「一加一大於二」的協同效益才對。

最後,管治者沒可能單就社會上小部分從業者的利益,就大力地推動體育發展。無論是普及運動帶來的健身作用,抑或是體育產業化、盛事化造成的經濟效益,它們本身都應該服膺更高的目標。早前中央的「二十大」報告,就將建成「體育強國」列為2035年總目標之一,進而提出「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促進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全面發展」等舉措。當局今天發展體育雖與所謂「健康活力香港」概念排鈎,但其具體意涵以至走向如何尚待觀察。當局應該慎防為體育而體育,須緊記將發展體育的成果回饋用於提高市民與社會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