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立法會運作半年 新丁的理由不能再用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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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選舉制度改變後,立法會的任期從過往的11月起計改成1月開始,使得習慣中的休會暑期落在年度會期之間。立法會會議在本星期三(7月13日)通過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提出的暫停執行《議事規則》議案,讓《議事規則》第14(1)條關於「同一會期內連續兩次會議不得相隔多於六個星期」的規定可以不適用於今個會期餘下會議,藉此容許立法會在10月之前沿襲既往習慣進行兩個月餘的暑期休會,多位議員形容有關安排「合理合規」。

去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定修改香港的選舉制度,旨在落實「愛國者治港」。至今,這屆議會的90名議員上任也快將超過200日。

李慧琼。(廖雁雄攝)

上任半年表現尚需改善

社會各界早前期待透過落實「愛國者治港」有助於提升議政質素。回顧休會前上半年立法會的實際運作情況,以出席率而言,47人全勤出席今屆立法會已完成會議記錄的28次大會、續會或行政長官答問會,相信值得肯定。但缺席議員合計也有92人次,其中兩名議員前後缺席六次、三位議員缺席五次,個別議員表現恐怕還有改善空間。

再看質詢提問,立法會自2013年起設限每次會議接受不多於22項的質詢。儘管隨着立法會議員的總數增加,今年每一次立法會大會基本都有用盡質詢限額,但除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本人外,至今仍然有四名議員(兩名功能組別、兩名選委界別)完全未提出任何質詢,而僅提出過一次質詢的也有11人之多,他們對於公共事務關注似乎略嫌不足。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資料圖片)

提高議政質素仍得落力

就算議員有列席會議或提出質詢,亦不代表他們就是完全從事高質議政。在這六個多月間外界反而看到個別議員發言辯論未有依循《議事規則》,或者浪費時間、借題發揮,而某些質詢內容亦顯示提問議員好像沒熟讀政府當局同期提交議會的文件,甚至是把不盡適合在立法會討論的地區瑣事放上來。這些行徑對於提升議政質素全部無甚助益。

當然必須承認的是,這半年間立法會審議法案的效率其實也有明顯進步。今個年度截至7月6日為止成立的12個法案委員會,便有過半經已完成工作。考慮到年初香港遭遇受第五新冠波疫情侵襲,此種成績應該是值得我們肯定的。不過部分法案的缺漏被議員指出後,結果卻遭放任不理、沒作跟進之下就繼續讓整條法案通過,這種情況偶爾仍見發生。

無論如何,新科議員經過半年多後明顯不能再算作是新人,他們理應已經十分熟習《議事規則》與其他立法會行事規律,未來復會以後必須更加落力改善整體議政質素,尤其是要更多積極關注跟社會大眾福祉的議題,這樣才不會辜負了當初投票給他們的選民。